法律分析:
(1)强制执行阶段判决书债权可转让,债权转让是债权人将债权全部或部分转给第三人。判决书确定的债权是合法债权,符合可转让条件。
(2)债权人转让债权时要通知债务人,未通知则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虽然法律未明确通知方式和时间,但需确保债务人知晓。
(3)债权转让后,受让人获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像利息、违约金等,但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从权利除外。
(4)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向受让人主张,受让人能凭债权转让协议和生效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变更执行主体以继续执行债权。
提醒:
转让强制执行阶段的判决书债权,要及时通知债务人并保留通知凭证。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一)转让判决书债权时,债权人务必及时通知债务人,可通过书面函件、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只要能证明债务人知晓即可。
(二)受让人要明确自己取得的从权利范围,对于专属于原债权人自身的从权利不能主张。
(三)受让人在取得债权转让协议和生效判决书后,尽快向法院申请变更执行主体,推进强制执行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1.强制执行阶段判决书债权可转让。债权转让即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债权部分或全部转给第三人,判决书确定的合法债权一般能转让。
2.债权人转让债权要通知债务人,否则对其不生效。通知方式和时间无明确规定,但要让债务人知道。
3.债权转让后,受让人获得相关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的除外)。债务人可向受让人主张对原债权人的抗辩。
4.受让人凭转让协议和判决书,可申请变更执行主体继续执行债权。
结论:
强制执行阶段的判决书债权可以转让,转让时要通知债务人,受让人可取得相关从权利,债务人可向受让人主张抗辩,受让人能申请变更执行主体继续执行债权。
法律解析:
合法有效的债权可依法转让,判决书确定的债权属于合法债权,一般满足可转让条件。在转让时,债权人有通知债务人的义务,若未通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通知方式和时间虽法律未明确限定,但要保证债务人知晓。债权转让后,受让人通常能取得与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像利息、违约金等,但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从权利除外。并且,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受让人凭借债权转让协议和生效判决书,可向法院申请变更执行主体,继续参与强制执行程序以实现债权。若您在债权转让及强制执行方面遇到复杂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精准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1.强制执行阶段的判决书债权可依法转让。判决书确定的债权是合法债权,符合可转让条件,债权人能通过协议将其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2.转让债权时,债权人需通知债务人,否则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虽法律未明确通知方式和时间,但要保证债务人知晓。
3.债权转让后,受让人可取得相关从权利,如利息、违约金等,但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从权利除外。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向受让人主张。
4.受让人凭借债权转让协议和生效判决书,能向法院申请变更执行主体,继续参与强制执行程序实现债权。
建议债权人转让债权时及时有效通知债务人,受让人注意审查从权利情况,确保顺利变更执行主体,以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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