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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看守所收押人犯进行健康检查是必要程序,对于患有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生活不能自理的,一般会拒收,但存在罪大恶极不羁押有社会危险性的例外情况。
(2)判断严重疾病有相关医学标准和规定,并非随意认定。
(3)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严重疾病时,可通过申请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来变更强制措施,需有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且符合条件,由办案机关决定。
(4)最终看守所是否拒收,要综合考虑具体病情和案件情况,由看守所和相关办案机关共同判断。
提醒:
涉及严重疾病的收押问题,情况复杂且判断标准严格。不同案件和病情对应处理不同,建议咨询以获得具体分析。
2025-08-09 07:36: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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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及其家属可主动收集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证明其患有严重疾病。
(二)根据诊断证明和自身情况,向办案机关提交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申请。
(三)等待看守所和相关办案机关综合病情及案件情况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2025-08-09 07:06: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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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看守所收押人犯要做健康检查。若人犯患严重疾病,羁押时可能危及生命或生活无法自理,通常不予收押,但罪大恶极、不羁押会危害社会的除外。
2.严重疾病的判断依据医学标准和规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严重疾病,可申请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3.经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且符合条件,办案机关可变更强制措施。最终是否拒收,由看守所和办案机关结合病情和案件判断。
2025-08-09 06:38: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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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看守所收押人犯会进行健康检查,患有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有生命危险或生活不能自理的通常拒收,但罪大恶极不羁押有危险性的除外。有严重疾病可申请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最终是否拒收由看守所和办案机关综合判断。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看守所保障人犯的健康是其职责的一部分,所以收押时进行健康检查是必要的。对于患有严重疾病可能危及生命或生活无法自理的人犯,出于人道主义和保障人犯基本权益考虑,通常不适合羁押。但对于那些罪大恶极且不羁押会对社会产生危险性的人犯,即便有严重疾病,也可能会被羁押。当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法律赋予其申请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权利,办案机关会根据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及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变更强制措施。然而,最终是否拒收不能仅依据病情,还要结合案件的性质和社会影响等多方面因素,由看守所和相关办案机关进行综合判断。如果遇到此类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08-09 05:25: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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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看守所收押人犯会对其健康检查,一般患有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有生命危险或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看守所会拒收,但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的除外。判断是否为严重疾病依据相关医学标准和规定。
2.有严重疾病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申请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经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且符合条件,办案机关可变更强制措施。
3.最终是否拒收,要由看守所和相关办案机关结合具体病情及案件情况综合判断。
建议:看守所应建立完善的健康检查流程和标准,确保检查结果准确。办案机关在处理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时,要严格审核材料,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确保决策科学合理。
2025-08-09 04:11:3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