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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嫁出去的女儿分娘家拆迁款的核心判断依据是其是否具备娘家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若女儿出嫁后户口未迁出,并且在娘家拥有承包地,那么她依然属于娘家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法律上享有和其他成员相同的权益,能够参与娘家拆迁款的分配。
(2)即便女儿户口已迁出,但在新居住地没有取得承包地,同时原娘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也未被收回,这种情况下也可参与拆迁款分配。
(3)当女儿户口迁出且在新居住地已取得承包地时,一般不再具备原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通常就不能参与娘家拆迁款分配。
提醒:因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较复杂,不同情况可能有不同结果,若遇此类问题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8-08 15:51: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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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出去的女儿能否分娘家拆迁款,取决于其是否具备娘家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若具备该资格,就有权参与分配;若不具备,则通常不能参与。
1.女儿出嫁后,若户口未迁出,且在娘家有承包地等,属于娘家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可参与拆迁款分配。解决办法是按规定流程和比例获取款项。
2.户口虽已迁出,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原娘家土地承包经营权未收回的,也能参与分配。此时应及时提供相关土地权益证明申请分配。
3.户口迁出且在新居住地已取得承包地,一般不具备原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不能参与分配。这种情况下应遵守规定,不可强行要求分配。
2025-08-08 15:28: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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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嫁出去的女儿能否分娘家拆迁款取决于是否具备娘家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益受法律保护。如果女儿出嫁后户口未迁出,且在娘家有承包地等,表明其仍为娘家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按照法律,应与其他成员享有同等权益,所以有权参与娘家拆迁款分配。若户口虽已迁出,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同时原娘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未被收回,其仍和娘家村集体存在经济联系,也能够参与拆迁款分配。而当户口迁出且在新居住地已取得承包地时,通常就不具备原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也就不能参与娘家拆迁款分配。
若大家在拆迁款分配等法律问题上有疑惑,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08-08 14:44: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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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想明确自己是否能分娘家拆迁款,先确认自己户口情况,若户口未迁出且在娘家有承包地,可积极主张参与分配。
(二)若户口已迁出,要核实新居住地有无取得承包地以及原娘家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被收回,若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且原承包经营权未收回,也可参与分配。
(三)若户口迁出且在新居住地已取得承包地,通常不能参与分配,应尊重规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2025-08-08 12:46: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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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嫁出去的女儿能否分娘家拆迁款,主要看是否为娘家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若女儿出嫁后户口未迁,在娘家有承包地,作为组织成员,可参与拆迁款分配。
3.若户口迁出,但新居住地未分地,且原娘家承包地没收回,也能参与分配。
4.若户口迁出且新居住地已分地,通常不具备成员资格,不能参与分配。
2025-08-08 12:15:3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