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江苏沭阳民办学校的一位老师,之前大学毕业通过学校签了一份合同,合同签的是三年,目前干了两年,现在提出辞职,提前一个月告知单位,单位告诉我赔偿金一万,这个之前在我签署的合同里确实有这么一条,最主要的是学校为了防止不交违约金,压了我们两个月的工资,加起来也超过一万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中对员工违约金的约定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 :
-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且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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