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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担保人怎样才能免除担保责任

唐** 河南-洛阳 抵押担保咨询 2025.07.30 11:04:58 460人阅读

夫妻担保人怎样才能免除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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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主债权消灭,比如主债务履行完毕或者债务抵销,夫妻担保责任自然消除。
(二)当债权人明确放弃对夫妻担保人的担保权利时,夫妻可免除担保责任。
(三)在担保期限届满时,若一般保证中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担责,夫妻可不承担责任。
(四)主合同无效且夫妻无过错时,担保合同也无效,夫妻不承担责任。
(五)存在欺诈、胁迫等使夫妻违背真实意愿提供担保的情况,可依法撤销担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025-07-30 17:03: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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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作为担保人,在这些情况可免担责:
主债权消灭,像主债务还清、债务抵销,担保责任随之消失。

债权人放弃担保权,明确表示不要夫妻担责,担保人可免责。

担保期过,债权人没按法定方式主张权利,保证人不再担责。

主合同无效,且担保人无过错,可不担责。

若受欺诈、胁迫提供担保,可依法撤销。

2025-07-30 15:44: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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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夫妻作为担保人,在主债权消灭、债权人放弃担保权利、担保期限届满、主合同无效以及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时,可免除或撤销担保责任。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当主债权因债务履行完毕、抵销等原因消灭,担保责任自然随之消灭;若债权人明确放弃对夫妻担保人的担保权利,担保人可免责。担保期限也很关键,一般保证中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就不再担责。主合同若因违法等无效,担保合同也无效,担保人无过错则无需担责。另外,若夫妻是受欺诈、胁迫违背真实意愿提供担保,可依法撤销担保。若遇到类似担保责任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7-30 14:30: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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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作为担保人,在多种情形下可免除担保责任。主债权消灭、债权人放弃担保权利、担保期限届满、主合同无效以及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都可能使夫妻担保人免责。
1.当主债权消灭,像主债务履行完毕或债务抵销时,担保责任自然消除。此时无需夫妻额外行动,担保关系自动终止。
2.若债权人明确放弃对夫妻担保人的担保权利,夫妻即可免责。夫妻应留存好债权人放弃权利的相关证据。
3.担保期限届满,债权人未按法定方式主张权利,夫妻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夫妻要留意保证期间,若债权人未主张权利,可主动确认担保责任解除。
4.主合同无效且夫妻无过错时不担责。夫妻需证明自身无过错,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处理。
5.因欺诈、胁迫提供担保,可依法撤销。夫妻应及时收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撤销担保。

2025-07-30 12:49: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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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主债权消灭会导致担保责任消灭,像主债务履行完毕或债务抵销等情况,夫妻作为担保人的责任也就随之免除。
(2)债权人若明确放弃对夫妻担保人的担保权利,那么担保人无需再承担担保责任。
(3)担保期限很关键,在一般保证中,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都不用再担责。
(4)主合同无效时,若担保合同也无效,且担保人无过错,就不用承担责任。另外,若夫妻是受欺诈、胁迫违背真实意愿提供担保,可依法撤销担保。

提醒:
担保情况复杂,不同案件可能有不同结果。在为他人提供担保前,一定要谨慎评估风险,遇到问题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07-30 11:51:36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夫妻共同债务分担不免除双方的连带责任问题解答如下,我们在进一步进行讨论,假设案例一中王某和刘某经判决共同归还李某某借款60,000元后,又经人民判决双方离婚,在双方的离婚判决书中,认为夫妻俩对于李某某的借款应各承担30,000元。该判决生效后,王某能否以离婚判决书中认定自己应承担5,000元为由,不同意承担另外5,000元的连带责任。即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是否免除了双方的连带清偿责任。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债务,除非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存在《婚姻法》第19条第3项所规定的情况,否则该债务即为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且承担连带责任。因此,人民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为了方便诉讼等原因,在判决书离婚时会就双方的财产分割及债务的分担问题一并作出判决。但是,人民就双方共同债务所作出的判决,仅是为了解决夫妻双方内部之间的债务分担问题,而不涉及夫妻与债权人之间的关系性质问题。同样的,债权人再出借钱款时,无法得知会对债务的承担进行判决,并且债权人的债权经过裁判文书认可后,即享有当然的债权请求权。因此,无论从任何角度来看,对夫妻共同债务分担所作出的判决,并不能改变原有的夫妻承担责任的性质,也并不意味着免除了夫妻任何一方的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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