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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对于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这是因为这类债务是为了维持家庭的日常开销,如购买生活用品、支付水电费等,是为了满足家庭的基本生活需求。
(2)若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通常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举债方个人承担。不过,若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那么该债务仍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3)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种情况下,双方都对债务有明确的知晓和认可。
提醒:在涉及夫妻债务问题时,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据,证明债务的用途和性质。不同的债务情况复杂多样,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07-27 10:00: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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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债务是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以个人名义所负,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该债务,夫妻双方应积极协商还款计划,合理安排家庭资金用于偿还。
(二)若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负债,债权人若不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情况,举债方独自承担,另一方要注意留存该债务未用于家庭的相关证据。
(三)若债务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夫妻共同承担,双方需共同履行还款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025-07-27 09:24: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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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姻存续期间,若债务是为家庭日常开销,以个人名义所负,属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起承担。
2.若以个人名义负债且超出家庭日常所需,通常由举债人独自承担,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愿的除外。
3.像双方共同签字或一方事后认可的债务,同样是共同债务。判断谁承担债务,关键看是否用于日常所需和有无共同意愿。
2025-07-27 08:09: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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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债务承担分情况,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债务属共同债务,双方共同承担;超出此范围一般为举债方个人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等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为保障夫妻双方及债权人合法权益,对婚姻存续期间债务承担有明确划分。当债务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如日常购物、子女教育等费用,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共同承担合理且公平。而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债务,比如一方擅自进行大额投资,若无证据表明用于共同生活等情况,由举债方个人承担。像夫妻共同签字或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体现共同意思表示,也属共同债务。判断债务承担主体,关键在于是否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及有无共同意思表示。若对婚姻存续期间债务承担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07-27 06:26: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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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债务承担情况需依具体情形判断。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通常为举债方个人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像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
判断债务承担主体的关键在于是否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以及是否基于共同意思表示。为明确债务归属,避免纠纷,夫妻双方在涉及债务问题时应尽量共同签字确认。债权人在出借资金时,也应要求夫妻双方共同签字,以保障自身权益。
2025-07-27 04:32:5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