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终审判决书电子送达不代表马上生效。受送达人同意电子送达,法院以电子方式送达,受送达人确认收悉且文件到达其特定系统,才视为送达,但送达不意味着生效。
2.一般终审判决宣告或送达就生效。若当事人签收电子判决书时间有差异,以后签收者的时间为送达时间,判决书自送达最后一方时生效。
3.若有特殊情况,像启动再审程序,即便已电子送达,判决书效力也可能因再审改变。
1.终审判决书电子送达并非一定立即生效。受送达人同意电子送达,法院电子送达且受送达人确认收悉并到达特定系统时视为送达,但送达和生效不同。
2.一般情况下,终审判决宣告或送达时生效。然而,当当事人签收电子判决书有先后时,以后签收一方的签收时间为送达时间,判决书自送达最后一方时生效。
3.若出现特殊情况,如启动再审程序,即便判决书已电子送达,其效力也可能因再审而改变。
解决措施和建议:法院应明确告知当事人电子送达判决书的生效规则,确保当事人知晓。当事人需及时关注电子送达信息,若对判决效力有疑问,可咨询法院。
法律分析:
(1)终审判决书电子送达并非一定马上生效。受送达人同意电子送达,法院以电子方式送达,受送达人确认收悉且到达其特定系统才视为送达,而送达与生效不同。
(2)一般情况下,终审判决宣告或送达就生效。但当当事人签收电子判决书时间有差异时,以最后签收一方的时间作为送达时间,判决书自送达最后一方时生效。
(3)若存在特殊情况,像启动再审程序,即便已完成电子送达,判决书效力也可能因再审而改变。
提醒:当事人收到电子送达的终审判决书后,要留意签收时间对生效的影响。若遇特殊情况或对判决效力存疑,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结论:
终审判决书电子送达不一定立即生效,其生效情况受多种因素影响。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若受送达人同意电子送达,法院以电子方式送达判决书,受送达人确认收悉且到达其特定系统时视为送达。但送达和生效是不同概念。一般情况下,终审判决宣告或送达时生效。然而在实际中,若当事人签收电子判决书时间有先后,以最后一方签收时间作为送达时间,判决书自送达最后一方当事人时才生效。并且,如果存在特殊情况,像再审程序启动,即便判决书已电子送达,其效力也可能因再审而改变。若大家对终审判决书电子送达的生效问题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也随时为大家解答相关法律问题。
(一)受送达人要谨慎同意电子送达,了解送达即生效的规则,避免后续纠纷。
(二)在涉及多方当事人时,各方要关注其他当事人的签收情况,因为以最后一方签收时间作为送达时间,判决书才生效。
(三)若认为判决可能有误,可及时了解再审程序的启动条件和流程,在符合条件时申请再审以改变判决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能够确认其收悉的电子方式送达诉讼文书。通过电子方式送达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受送达人提出需要纸质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提供。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送达信息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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