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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抵押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陈* 天津-西青区 抵押担保咨询 2025.07.22 06:17:51 486人阅读

土地使用权抵押适用范围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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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想抵押土地使用权的主体,要确认土地取得方式。若是以出让、转让等有偿方式取得且为商业、工业等经营性用地,只要是合法拥有者并持有土地使用证等合法凭证,就可抵押。
(二)若土地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需要先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才可进行抵押。
(三)乡(镇)、村企业不能单独抵押土地使用权,若要抵押,需随其厂房等建筑物一同抵押。
(四)要注意不得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如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公益单位相关设施所占用土地的使用权,以及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土地使用权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以及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等不得抵押。

2025-07-22 12:18: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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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出让、转让等有偿方式获得且法律允许抵押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抵押,像商业、工业等经营性用地。抵押人要合法拥有土地使用权,持有相关合法凭证。
2.划拨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经市、县相关部门批准也能抵押。
3.乡(镇)、村企业土地使用权不能单独抵押,可随厂房等建筑物一起抵押。
4.公益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相关设施用地,以及被查封、扣押、监管的土地使用权不能抵押。

2025-07-22 10:49: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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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土地使用权抵押有适用范围和限制条件,经营性国有土地使用权一般可抵押,部分经批准的划拨用地也能抵押,乡(镇)、村企业土地使用权可随建筑物抵押,但公益设施用地及被依法限制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以出让、转让等有偿方式取得且法律允许的国有经营性用地,其土地使用权可抵押,前提是抵押人合法拥有该土地使用权并持有合法凭证。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也可抵押。乡(镇)、村企业土地使用权虽不能单独抵押,但可与厂房等建筑物一同抵押。然而,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公益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公益设施用地,以及被查封、扣押、监管的土地使用权禁止抵押。若在土地使用权抵押方面存在疑问或遇到复杂情况,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行为合法合规。

2025-07-22 10:06: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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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使用权抵押有明确范围,适用于以出让、转让等有偿方式取得且法律允许抵押的国有经营性用地,抵押人需为合法拥有者并持有合法凭证。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经相关部门批准也能抵押。乡(镇)、村企业土地使用权不能单独抵押,可随厂房等建筑物一同抵押。
2.同时存在禁止抵押的情况,如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公益设施占用土地的使用权,以及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
3.解决措施与建议:土地使用权所有者在考虑抵押时,应先明确土地取得方式和性质,确定是否在可抵押范围内。涉及划拨土地抵押,要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请批准。对于不确定是否能抵押的土地,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避免因违规抵押产生法律风险。

2025-07-22 09:06: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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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土地使用权抵押通常适用于以出让、转让等有偿方式获取且法律允许抵押的国有土地,像商业、工业等经营性用地就可抵押。这是因为这类土地具有市场价值和经济属性,能为抵押权人提供保障。
(2)抵押人必须是土地使用权的合法拥有者,且持有土地使用证等合法凭证,以此确保抵押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后也能抵押,但有严格审批程序。
(4)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能单独抵押,不过可随厂房等建筑物一同抵押,这与集体土地的性质和用途相关。
(5)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公益单位的教育、医疗等公益设施用地,以及被查封、扣押、监管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以保障公共利益和交易安全。

提醒:在进行土地使用权抵押时,要严格审查土地性质和相关证件,确保抵押行为合法合规。不同情况的土地抵押规定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7-22 08:04:31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范围如何确定抵押登记属于土地变更登记的范畴,是土地使用权人把土地使用权作为担保财产以保证自己或第三人履行债务的行为。其含义有以下几点:一是抵押人或债务人(即第三人)为了获得贷款,以抵押人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作为贷款的担保物;二是是一种物的权利抵押,即在抵押期限届满前,抵押权人不能实际占有、使用作为贷款担保物的土地使用权;三是抵押期限届满后,即实现土地使用权抵押权时,抵押权人可以按法律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变价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其中,变价处分权,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以抵押物折价优先得到补偿的权利;卖得价优先受偿权,是指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以卖得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的权利);四是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可进行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范围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2、以作价出资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3、以国家授权经营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4、以国家租赁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5、经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国有企业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6、通过承租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7、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人同意抵押的荒地(包括国有和集体所有的荒地、荒沟、荒水、荒滩等);8、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使用权须同时抵押;9、如将整个宗地中部分土地设定抵押的,则应经测绘公司的实测、地籍部门审核后方可抵押;10、以共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需经其他共有人同意后方可抵押。限制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对象1、未依法领取书的不得设定抵押。2、土地所有权不得设定抵押。3、耕地、宅基地、自留地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设定抵押。4、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用地,不得设定抵押。5、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不得设定抵押。6、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不得设定抵押。7、乡(镇)、村企业使用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设定抵押。8、对于用地、军事用地、事业单位用地,虽然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不得设定抵押权,在实际工作中,一般不予办理抵押登记。9、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除了国有企业用地和经国土部门批准保留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企业用地之外,其他土地使用者须在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补签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缴后方可办理抵押登记。10、应收回的闲置土地不得设定抵押。11、对于一宗土地使用权重复抵押的,按照法律的规定:同一宗地可以多次抵押,但多次抵押的抵押值总和不得超过该宗地的地价总额,抵押顺序以办理抵押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12、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范围如何确定抵押登记属于土地变更登记的范畴,是土地使用权人把土地使用权作为担保财产以保证自己或第三人履行债务的行为。其含义有以下几点:一是抵押人或债务人(即第三人)为了获得贷款,以抵押人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作为贷款的担保物;二是是一种物的权利抵押,即在抵押期限届满前,抵押权人不能实际占有、使用作为贷款担保物的土地使用权;三是抵押期限届满后,即实现土地使用权抵押权时,抵押权人可以按法律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变价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其中,变价处分权,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以抵押物折价优先得到补偿的权利;卖得价优先受偿权,是指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以卖得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的权利);四是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可进行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范围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2、以作价出资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3、以国家授权经营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4、以国家租赁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5、经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国有企业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6、通过承租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7、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人同意抵押的荒地(包括国有和集体所有的荒地、荒沟、荒水、荒滩等);8、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使用权须同时抵押;9、如将整个宗地中部分土地设定抵押的,则应经测绘公司的实测、地籍部门审核后方可抵押;10、以共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需经其他共有人同意后方可抵押。限制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对象1、未依法领取书的不得设定抵押。2、土地所有权不得设定抵押。3、耕地、宅基地、自留地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设定抵押。4、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用地,不得设定抵押。5、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不得设定抵押。6、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不得设定抵押。7、乡(镇)、村企业使用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设定抵押。8、对于用地、军事用地、事业单位用地,虽然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不得设定抵押权,在实际工作中,一般不予办理抵押登记。9、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除了国有企业用地和经国土部门批准保留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企业用地之外,其他土地使用者须在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补签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缴后方可办理抵押登记。10、应收回的闲置土地不得设定抵押。11、对于一宗土地使用权重复抵押的,按照法律的规定:同一宗地可以多次抵押,但多次抵押的抵押值总和不得超过该宗地的地价总额,抵押顺序以办理抵押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12、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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