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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南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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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遗产继承的条件,我结合实务经验为您梳理几个要点:首先,继承权产生的基础条件是被继承人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如果被继承人还在世,就不存在继承问题。其次,继承人的资格主要分三种情况:
1. 法定继承人:按照《民法典》第1127条,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前一顺序继承人存在时,后一顺序不参与继承。
2. 遗嘱继承人:被继承人通过合法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外的个人或组织)。
3. 受遗赠人:遗嘱中指定赠与财产的个人或组织。需要注意的特殊情形:
-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 丧偶儿媳/女婿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 胎儿保留份额(民法典第16条)建议您先确认被继承人是否留有遗嘱,如果没有则按法定继承处理。如果家庭关系复杂或涉及较大财产,建议提前做好遗产清单并保留亲属关系证明。有争议时可考虑通过人民调解或诉讼解决。
2025-07-17 23:09:2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