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前做好规划。夫妻双方先确定好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的具体日期,提前在日程中标记,确保双方都有时间。
(二)准备好相关材料。提前了解并准备齐全申请离婚证所需的证件和材料,避免因材料不齐耽误办理。
(三)保持沟通顺畅。在这30天内夫妻双方要保持良好沟通,避免因临时矛盾影响共同前往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冷静期结束后的30天里,夫妻得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拿离婚证,审核通过才给发。
这意味着冷静期过了也不保证能马上领证。
要是这30天内两人没一同申请,就当作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了。想离就得重新申请,再走一遍流程。
所以一定要留意时间,在规定的30天内共同前往办理,防止离婚程序因超期中断。
结论: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须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否则视为撤回申请,想离婚得重新走流程。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设置离婚冷静期及后面申请领证环节,旨在给冲动离婚的夫妻一个缓冲思考的时间。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的共同申请环节是法定程序,这期间双方都要积极配合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只有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才会发给离婚证。若错过这个期限,离婚程序就会中断,意味着一切要重新开始。这也提醒大家重视离婚程序中的时间节点,慎重对待婚姻关系的解除。如果在离婚过程中遇到法律疑问,或是对相关程序不清晰,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顺利处理离婚事宜。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是关键时期,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并经审查符合条件才能领取离婚证,并非冷静期过了就必然能拿到证。
为确保顺利离婚,应采取以下措施:
1.双方需提前做好沟通与规划,对后面30天的行程安排达成一致,确保有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的时间。提前规划能避免因临时事务冲突而错过申请期限。
2.设定提醒机制,比如设置手机日历提醒等。由于日常生活事务繁多,可能会遗忘关键时间节点,提醒机制可起到有效督促作用。
3.提前了解申领离婚证所需的材料和具体流程,准备好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规范、有序地完成申请流程,避免因材料不全或流程不熟而影响离婚证的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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