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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事拘留合并执行,最长可达三十七天。
我曾接触一案件,就涉及此规定。公安机关若觉得被拘留者需逮捕,得让检察院审查批准。
2.通常,公安机关在拘留三日内提请审查。特殊时能延长一到四天。
像那些流窜、多次、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提请审查时间可延至三十日。
3.检察院接到申请后,要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捕。这一来,从拘留到决定批捕,最长就是三十七日。
2025-07-06 14:15: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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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刑事拘留合并执行最长期限是三十七日。
法律解析:
按照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且认为需逮捕的人,要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通常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进行,特殊情况能延长一日至四日。而针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时间可延长到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在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需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将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准的最长时间三十日,加上检察院作出决定的七日,二者相加可知从拘留到检察院决定是否批捕,合并执行最长就是三十七日。这是法律为保障司法程序顺利进行,同时保护嫌疑人合法权益所设定的合理期限。如果大家对刑事拘留等法律问题还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咨询,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
2025-07-06 12:46: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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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合并执行最长期限确为三十七日。这一规定是基于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以及保障公民权利的平衡考量。既给予公安机关足够时间对复杂案件的嫌疑人进行侦查和证据收集,又对权力进行限制,防止过度羁押。
为更好落实这一规定,可采取以下措施:
1.公安机关应严格依法把握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在一般情况下,尽量在三日以内完成提请,特殊情况需延长时,要有充分依据并严格审批流程。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延长至三十日更要审慎对待,确保符合法定情形。
2.人民检察院应提升审查效率。在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认真审查证据材料,准确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保障刑事诉讼进程合法、高效推进。
2025-07-06 11:52: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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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刑事拘留合并执行最长期限为三十七日有着明确的法律逻辑。一般而言,公安机关在拘留后认为需逮捕,正常会在三日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这是常规的时间限制,给予公安机关初步侦查和判断的时间。
(2)特殊情况下可延长一日至四日,这是考虑到案件存在一定复杂性,需更多时间收集证据、梳理案件脉络。
(3)而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由于案件侦查难度大、涉及范围广,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延长至三十日,以便全面调查。
(4)人民检察院在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有七日的决定时间,这是对逮捕程序的审慎把关。最终形成了从拘留到检察院决定是否批捕最长三十七日的合并执行期限。
提醒:
了解刑事拘留合并执行期限,若涉及相关案件,要知晓法律规定时间节点,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有疑问建议咨询。
2025-07-06 10:39: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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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了解刑事拘留合并执行最长期限很重要,若身边有人涉及相关情况,能做到心中有数。
(二)知晓不同情形下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规定,能清晰判断案件进展。比如一般是拘留后三日以内,特殊情况可延长。
(三)明白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的时间限制,便于合理预估后面的流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特殊情况下可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2025-07-06 09:59:3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