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山西法律咨询 > 太原法律咨询 > 太原职务侵占辩护法律咨询 > 职务侵占罪主体认定是谁

职务侵占罪主体认定是谁

涂** 山西-太原 职务侵占辩护咨询 2025.07.06 01:19:39 382人阅读

职务侵占罪主体认定是谁

其他人都在看:
太原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太原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职务侵占罪主体是特殊主体,涵盖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人员。公司是按公司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这两类公司有着规范的组织架构和运营模式,其工作人员在符合条件时可能构成该罪主体。
(2)企业是除上述公司外,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这类主体多样,经营灵活,在经济活动中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占财物的情况时有发生。
(3)其他单位指公司、企业以外的社会团体或经济组织。这些组织虽然性质特殊,但同样存在职务侵占风险。
(4)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等,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单位财物,以贪污罪论处。这体现了不同性质主体犯罪的区别对待。认定职务侵占罪主体,关键在于是否在非国有性质单位有职务并能利用职务便利实施侵占。

提醒:非国有单位人员要合法履职,避免利用职务便利侵占财物;若涉及国有单位相关人员犯罪认定较复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7-06 06:09:00 回复
咨询我

(一)若要判断是否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主体,先确定所在单位性质,看是否为非国有性质的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
(二)确认自身在单位中具有一定职务,并且该职务能够为实施侵占单位财物的行为提供便利条件。
(三)若在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从事公务,或者是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侵占财物行为不构成职务侵占罪,要避免错误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025-07-06 05:28:29 回复
咨询我

1.职务侵占罪主体是特殊主体,涵盖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人员。公司是按公司法设立的有限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是公司外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其他单位指公司、企业外的社会团体或经济组织。
2.国有单位从事公务人员及被委派到非国有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侵占财物,按贪污罪论处。
3.认定职务侵占罪主体,关键看是否在非国有单位有职务,能利用职务便利实施侵占。

2025-07-06 05:20:17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职务侵占罪主体为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人员,国有单位从事公务人员及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人员侵占财物以贪污罪论处,认定关键在于非国有单位有职务且能利用便利侵占。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职务侵占罪主体的公司是按公司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是除上述公司外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经济组织,其他单位是公司、企业以外的社会团体或经济组织。而国有公司、企业等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人员,以及被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侵占财物,不构成职务侵占罪而是贪污罪。这是因为主体性质和侵害的法益不同。判断是否为职务侵占罪主体,核心在于是否处于非国有性质单位且能凭借职务便利实施侵占行为。如果对职务侵占罪主体认定等法律问题存在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解答。

2025-07-06 03:49:19 回复
咨询我

1.职务侵占罪主体是特殊主体,涵盖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人员。公司指依公司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是除上述公司外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其他单位是公司、企业以外的社会团体或经济组织。
2.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人员,以及受其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占财物的,以贪污罪论处,而非职务侵占罪。
3.认定职务侵占罪主体关键在于是否在非国有性质单位有一定职务,且能利用职务便利实施侵占行为。
解决措施和建议:单位应加强人员法律意识培训,明确职务行为规范;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防止职务侵占行为发生;遇到疑似职务侵占情况,及时收集证据并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2025-07-06 02:25:56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如何认定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具体是指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1、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这些董事、监事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他们是公司的实际领导者,具有一定的职权,当然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2、上述公司的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员和工人。这些经理、部门负责人以及职员也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他们或有特定的职权,或因从事一定的工作,可以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侵占公司的财物而成为本罪的主体。3、上述公司以外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是指集体性质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国有企业、公司、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所有职工。综上,凡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的财物的,应依照本法第382,383条关于罪的规定处罚,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则按本罪论处。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在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公司、企业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包括受国有公司、国有企业委派或者聘请,作为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代表,在中外合资、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等非国有公司企业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职务侵占罪应该如何惩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一、如何认定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本罪构成要件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司法实践中,对于本罪主体的认定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如何理解“其他单位的人员”具体含义“其他单位的人员”主要包括两类人员,一类是集体单位的人员,如村民委员会委员,另一类是群众性组织的人员,如居民委员会、民办学校、民办医院等等。考虑到职务侵占罪与罪在犯罪构成要件方面的联系和区别,二者的犯罪主体在某种意义上具有一定的对立性,因此不妨采取反面排除的法则,即凡是不符合罪主体的有关单位的人员,即《刑法》第九十三条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和《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以外的有关单位的人员,均可成为职务侵占罪的主体,难以归属到“公司、企业”里面去的,可以归类到“其他单位的人员”。这种反面排除的法则,司法实践中比较容易应用。(二)个体工商户是否属于本罪中的“企业”或“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在法律地位上相当于自然人,不具有企业或其他单位的性质。因此,个体工商户不构成职务侵占罪的主体。(三)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国有单位的工作人员可否成为本罪的主体国有公司、企业和其他国有单位不是从事“公务”,而是从事“劳务”的人员,如国有公司、企业和其他国有单位里的售货员、售票员、勤杂人员等,可以构成职务侵占罪的主体。二、职务侵占罪的认定(一)本罪与盗窃罪的界限侵占罪与盗窃罪同属侵犯财产罪,其主体都是一般主体。其区别主要表现在:盗窃罪是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在盗窃时,财物并不在行为人控制之下:而侵占罪则是行为人侵占物主委托管理的财物,其实施侵占行为时,被侵占之物当时已在他的实际控制之下。(二)本罪与罪的界限两罪的区别是:1、犯罪对象不同,罪只限于公共财产,且不能是不动产而侵占罪不仅可以是公共财物,还可以是私人财物,且包括不动产;2、犯罪主体不同。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是代为保管他人财物且对其加以侵占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3、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同。罪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即利用自已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地位所形成的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便利条件。而侵占罪中行为人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并不影响该罪的成立。

您好,关于要如何认定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一、如何认定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本罪构成要件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司法实践中,对于本罪主体的认定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如何理解“其他单位的人员”具体含义“其他单位的人员”主要包括两类人员,一类是集体单位的人员,如村民委员会委员,另一类是群众性组织的人员,如居民委员会、民办学校、民办医院等等。考虑到职务侵占罪与罪在犯罪构成要件方面的联系和区别,二者的犯罪主体在某种意义上具有一定的对立性,因此不妨采取反面排除的法则,即凡是不符合罪主体的有关单位的人员,即《刑法》第九十三条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和《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以外的有关单位的人员,均可成为职务侵占罪的主体,难以归属到“公司、企业”里面去的,可以归类到“其他单位的人员”。这种反面排除的法则,司法实践中比较容易应用。(二)个体工商户是否属于本罪中的“企业”或“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在法律地位上相当于自然人,不具有企业或其他单位的性质。因此,个体工商户不构成职务侵占罪的主体。(三)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国有单位的工作人员可否成为本罪的主体国有公司、企业和其他国有单位不是从事“公务”,而是从事“劳务”的人员,如国有公司、企业和其他国有单位里的售货员、售票员、勤杂人员等,可以构成职务侵占罪的主体。二、职务侵占罪的认定(一)本罪与盗窃罪的界限侵占罪与盗窃罪同属侵犯财产罪,其主体都是一般主体。其区别主要表现在:盗窃罪是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在盗窃时,财物并不在行为人控制之下:而侵占罪则是行为人侵占物主委托管理的财物,其实施侵占行为时,被侵占之物当时已在他的实际控制之下。(二)本罪与罪的界限两罪的区别是:1、犯罪对象不同,罪只限于公共财产,且不能是不动产而侵占罪不仅可以是公共财物,还可以是私人财物,且包括不动产;2、犯罪主体不同。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是代为保管他人财物且对其加以侵占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3、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同。罪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即利用自已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地位所形成的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便利条件。而侵占罪中行为人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并不影响该罪的成立。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职务侵占罪主体怎么认定

    专业解答职务侵占犯罪的主体范围主要涉及到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职工。他们以自己在职务上所拥有的便利条件为依托,通过非法手段直接将所在单位的财产据为己有,方能构成职务侵占罪这一刑事犯罪。在实际操作中,决定上述主体身份的关键要素在于观察其是否具有对单位财产的绝对管理权、经手权利或者支配权。

    2024.10.25 1857阅读
  • 职务侵占罪主体能否为单位

    专业解答职务侵占罪的实施者通常为个人性质的自然人,其犯罪动机往往源于利用自身所处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各种单位中的工作岗位之便进行非法占有。值得注意的是,单位作为整体无法独立构成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资格。然而,当单位内部成员在代表单位从事相关活动时,实施了违法犯罪行为,那么该成员不仅有可能触犯职务侵占罪,还可能涉及到诸如单位受贿罪、单位行贿罪等其他类型的犯罪。

    2024.10.25 1631阅读
  • 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吗

    专业解答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范围并未受到限制,它既可以覆盖各类公职人员,也包含了公司、企业或其它具有组织结构的单位内的员工。特别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在国家公务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对公共财物进行侵占时,对应行为的性质可能会转化成更为严重的贪污犯罪。

    2024.10.24 1305阅读
  • 职务侵占罪的主体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专业解答关于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问题,主要涉及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各类机构的相关从业人员。

    2024.10.24 1535阅读
  • 职务侵占罪主体认定方法有哪些

    专业解答在对职务侵占罪进行界定时,首要考虑的要素便是犯罪主体。该类犯罪的主体通常限定于特定的职业群体——即那些在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组织内担任相应岗位职责的人员。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各种类型的雇员、管理层成员(例如经理或董事)等等。

    2024.10.24 1938阅读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