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取保候审期间被决定逮捕,公安机关需马上执行并通知决定机关。虽法律未明确从决定到执行的具体时长,但强调要立即执行,这保障了司法程序的高效性和严肃性。
(2)执行逮捕时,公安机关必须出示逮捕证,这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规范执法的重要环节。
(3)逮捕后要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并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家属。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如无法通知或涉及特定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在有碍侦查情形消失后需及时通知。
提醒:
若涉及相关案件,被逮捕人家属应及时关注案件进展,了解通知情况。不同案件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当处于取保候审期间被决定逮捕,公安机关要马上执行逮捕行动,并迅速把执行情况告知决定机关。
(二)执行逮捕时,公安机关必须向当事人出示逮捕证。
(三)逮捕之后,要立刻将被逮捕人送往看守所羁押。
(四)除无法通知、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况外,需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有碍侦查情形消失后,要马上通知家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1.若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决定逮捕,公安机关需马上执行,并及时把执行情况告知决定机关。虽法律没规定具体执行时间,但要立即行动。
2.执行逮捕时,公安机关要出示逮捕证。
3.逮捕后,应立刻将被逮捕人送往看守所羁押,并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其家属。不过,无法通知或涉及国安、恐怖犯罪且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况除外,待情形消失要马上通知。
结论:
取保候审期间被决定逮捕,公安机关应立即执行并通知决定机关,执行时需出示逮捕证,逮捕后要送看守所羁押并通知家属(特定情形除外)。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当在取保候审期间作出逮捕决定,公安机关有立即执行的义务且要及时反馈执行情况给决定机关。虽然法律未明确从决定到执行的具体时长,但强调了立即执行原则。执行逮捕时出示逮捕证是保障程序合法性的必要环节。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并通知家属,是为了保障被逮捕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其家属的知情权。不过在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况下存在例外,待有碍侦查情形消除就应马上通知。如果遇到涉及逮捕相关的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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