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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拆迁是强制性的吗

曹* 上海-徐汇区 房屋拆迁咨询 2025.06.23 23:22:17 330人阅读

新农村建设拆迁是强制性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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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农村建设拆迁通常并非强制行为,拆迁要遵循合法、自愿、公平、等价有偿等原则。政府需和被拆迁人协商,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明确补偿方式和金额等,协议达成后才可拆迁。

2.若被拆迁人拿到补偿,却在规定期限内不搬迁,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政府可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即一般非强制,但符合条件会启动强制程序。

2025-06-24 05:33: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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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拆迁通常并非强制性的,要遵循合法、自愿、公平、等价有偿等原则。政府在推进新农村建设时,需和被拆迁人协商并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明确补偿方式、金额等内容,达成协议后才能实施拆迁。

但在特定情形下会启动强制程序,若被拆迁人已依法获得补偿,却在规定期限内既不搬迁又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政府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为避免强制拆迁情况发生,一方面政府要充分与被拆迁人沟通,保障其知情权与参与权,制定合理补偿方案;另一方面,被拆迁人要及时了解自身权益和义务,遇到问题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2025-06-24 04:39: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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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新农村建设拆迁一般不是强制性的,但符合法定条件时可能会启动强制程序。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拆迁应遵循合法、自愿、公平、等价有偿等原则。政府推进新农村建设时,需与被拆迁人协商并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明确补偿方式、金额等内容,达成协议后才能实施拆迁。这体现了一般情况下拆迁的非强制性。然而,若被拆迁人已依法获得补偿,却在规定期限内既不搬迁又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政府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若遇到新农村建设拆迁相关的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2025-06-24 03:13: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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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遇到新农村建设拆迁,被拆迁人应积极与政府协商,详细了解补偿方式、金额等协议内容,确保自身权益在协议中明确体现。
(二)若对拆迁补偿等有异议,被拆迁人要及时在规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避免在获得补偿后因未采取这些措施,被政府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政府在推进新农村建设拆迁时,要严格遵循合法、自愿、公平、等价有偿等原则,与被拆迁人充分协商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2025-06-24 02:18: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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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新农村建设拆迁通常不具有强制性,按照法律规定,拆迁要遵循合法、自愿、公平、等价有偿等原则。这意味着政府推进新农村建设时,必须与被拆迁人进行协商,以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2)政府与被拆迁人需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补偿方式、金额等关键内容。只有双方达成协议后,才能实施拆迁。
(3)若被拆迁人已经依法获得补偿,却在规定期限内既不搬迁,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政府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提醒:
被拆迁人应积极参与协商签订协议,若对补偿等有异议要及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如遇政府申请强制执行,要了解自身权利和应对方式,必要时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2025-06-24 01:13:23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一、工作程序: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申请→审查→组织听证→报批→证据保全→实施二、强制拆迁条件:1、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裁决并送达拆迁当事人;2、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超过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未搬迁;3、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作了补偿安置或提供周转用房的;4、拆迁人依法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的;5、有要求必须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理由的。三、需要具备的主要文件:1、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2、裁决调解笔录和裁决书;3、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4、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5、拆迁人提供的产权调换房屋、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货币补偿资金证明;6、被拆迁人拒绝接收货币补偿资金的,应当提交货币补偿资金的监督使用证明;7、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四、报批:具备房屋行政强制拆迁条件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呈文上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五、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的实施:1、张贴强制拆迁公告;2、受同级人民政府责令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的部门拟定实施方案,做好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的各种准备;实施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法制办备案;3、通知拆迁人向公证机关办理有关证据保全;4、准备工作就绪后,书面通知被拆迁人强制拆迁时间,要求届时到现场配合执行;5、通知有关单位、基层组织强制拆迁时间,派员现场协助执行;6、做好装运、保管的各种准备;7、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实施强制拆迁。

您好,关于强制拆除违法建设的程序是要怎样的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违法建设的程序是怎么样的违法建筑程序如下:1、案件受理登记2、现场勘察记录3、签发《停工(核查)通知书》(应注明:A、上述行为书面说明;B、本人身份证明材料;C、房屋相关材料)。4、填写《案件立案审批表》(签承办人意见及依据,然后交领导审批同意后做调查笔录)。5、做《调查询问笔录》(相关说明:A、这个日期那一天不确定,要看当事人配合情况决定。B、做现堪和笔录时,首先亮明身份,由两人以上执法,宣布执法依据;C、内容要具备以下几个要素:房屋所有者是谁,违建的出资建设者是谁,房屋开工日期,房屋所处位置,工程进度,房屋面积、结构(分砖混、砖木、钢架、简易棚亭披屋),工程造价,完工时间,所作用途,问清是否办理建房手续,告知其违法行为,违反什么法律条款,当事人确认笔录内容,请当事人签名,并紧顶内容下格签名)。6、给规划部门发商请函,认定是违法建筑。7、填写《案件处理审批表》(承办人意见及依据,报领导审批)。8、签发《限期拆除告知书》,限期在何年月日前自行拆除违法建筑,限期日期根据房屋面积,结合裁量权决定,并告知其陈述、申辩权。9、送达回证10、限期拆除到期后去核查,填写《核查情况登记表》。11、填写《拆除违章建筑工作单》,将《拆除违章建筑工作单》报区政府备案。12、签发《决定书》(告知其的行政复议、诉讼期)。13、签发《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限其在规定期限内自觉履行行政决定。14、送达回证(限期拆除决定书、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可以一次性同时送达)。15、7天后去核查,填写《核查情况登记表》。16、签发《强制执行决定书》,告知其法定期限内的行政复议、诉讼期。17、送达《强制执行决定书》。18、张贴《公告》。19、拟定方案,组织制作现场笔录,达到行政复议、诉讼期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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