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客观情况变化程度必须非常重大,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劳动部规范性文件认为“客观情况”包括发生不可抗力或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为减少劳资争议,企业可在劳动合同或在企业规章制度中以列举形式提前予以约定。 企业用《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3项“订立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来解除劳动合同时: 1)必须是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 2)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必须导致原合同无法履行,比如单位转产,原来的专业性员工的劳动合同就可能无法履行; 3)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如果在没有与员工就合同变更事宜进行协商的情况下单方解除合同,则是违法的,属于违法解除。 企业还需注意,有以下7种情形的,企业不能以“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来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 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员工在试用期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合同订立时重大变更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必须以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前提。如果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修改或者废止,合同如果不变更,就可能出现与法律、法规不相符甚至是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导致合同因违法而无效。因此,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而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是必要而且是必须的。
2018-03-19 22:50:16 回复专业解答变更合同内容需要重新签订新合同,也可以选择签订合同的补充协议来说明合同的变更内容。也就是说,在双方当事人之间签订的民事合同发生内容、主体等事项的变更时,双方当事人之间可以选择签订新的合同,也可以选择签订补充协议。
专业解答当公司大股东变更员工劳动合同是不需要重新签订的,劳动关系直接按照原有的合同。但如果新上任的大股东想要辞退公司原有的老员工就必须要和这些员工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的还要赔偿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协商不一致而辞退员工的,就需要支付违约金。
专业解答当然是有必要的,合同内容变更大家可以选择签订新的合同或者签订补充协议,以此保障自身权益。大家可以明白,如果合同内容发生变更或者请求变更,大家是有必要选择签署新的合同协议或者在原来合同的基础之上签署补充协议。
律师解析 有必要的,合同内容变更大家可以选择签订新的合同或者签订补充协议,以此保障自身权益。 变更条件: 可变更合同在我国《民法典》里称为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可变更事由有以下: 1、欺诈。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2、胁迫。 3、乘人之危; 4、重大误解。对合同性质的误解(如将保管作务赠与);对合同当事人的误解;对合同标准的的误解。 5、显失公平的、可撤销合同。 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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