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甘肃法律咨询 > 嘉峪关法律咨询 > 嘉峪关土地承包法律咨询 > 未使用土地是否缴纳土地使用税

未使用土地是否缴纳土地使用税

罗** 甘肃-嘉峪关 土地承包咨询 2025.06.16 12:37:31 416人阅读

未使用土地是否缴纳土地使用税

其他人都在看:
嘉峪关律师 征地拆迁律师 嘉峪关征地拆迁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通常未使用土地也得缴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面积和规定税额算。
2.这些情况可免缴:国家机关等单位自用土地、公共用地、农渔生产用地等。
3.企业内未利用的荒山、林地等占地,经省级税务局审批可暂免。
4.要不要缴土地使用税,得看土地性质和用途。

2025-06-16 18:21:07 回复
咨询我

1.通常未使用土地也需缴纳土地使用税,它以纳税人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征收。不过存在多种可免缴的情况,且企业范围内未利用的荒山、林地等占地,经省级税务局审批可暂免。最终是否缴纳要依据土地具体性质和用途判断。
2.解决措施和建议:
-土地使用者应详细了解自身土地性质和用途,判断是否符合免缴条件。
-若企业有未利用的荒山、林地等占地,及时向当地省级税务局申请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定期关注土地使用税相关政策变化,确保纳税合规。

2025-06-16 17:17:13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一般未使用土地也需缴纳土地使用税,是否缴纳要根据土地具体性质、用途等判断,部分情况可免缴。
法律解析:
土地使用税通常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来计算征收,所以一般情形下,即便土地未使用也需缴纳该税。不过,存在一些可免缴土地使用税的情况,像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土地,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土地,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土地,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等。另外,企业范围内尚未利用的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审批,可暂免征收。由于土地使用税的缴纳情况较为复杂,若大家对自身土地是否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咨询。

2025-06-16 16:21:58 回复
咨询我

(一)确认土地性质和用途,若为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等自用土地,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土地等规定可免缴的情况,无需缴纳土地使用税。
(二)企业范围内有荒山、林地、湖泊等尚未利用的占地,可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申请审批,若获批则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三)若不属于上述免缴情况,以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2025-06-16 15:11:22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通常未使用土地也要缴纳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按规定税额征收。这体现了对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的一种规范。
(2)存在一些可免缴土地使用税的情形,如国家机关等自用土地、公共用地、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等,这些是基于其特殊性质和社会公共利益考虑给予的免税政策。
(3)企业范围内尚未利用的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经省级税务局审批可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不过这有一定的审批程序。

提醒:
在判断土地是否应缴纳使用税时,要准确把握土地性质和用途。若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06-16 13:56:35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1、企业不交土地使用税最严重会有按《税收征管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相关法律规定:《征管法》第四十四条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第六十五条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是抗税,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第六十八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偷税漏税的刑事责任是什么(一)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熟悉:违反税法行为及相关法律责任(如:罚款金额、倍数、比率)重点:对偷税行为的处罚(结合综合题)偷税是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手段,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扣缴义务人采取上述手段,也给予同样的处罚。偷税额1万元以下1—10万10万元以上偷税比例10%以下10—30%30%以上处罚征管法处罚:①补税②滞纳金③罚款偷税数额50%—5倍。刑法处罚:①罚金:1—5倍②判刑:3年以下有限徒刑刑法处罚:①罚金:1—5倍②判刑:3—7年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时间按《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何分期缴纳应问一问你企业的税务专管员);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此条规定,结合你单位的情况,应该从09年12月起开始申报纳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土地面积计量标准为每平方米。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按下列办法确定:1、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量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2、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定的土地面积为准。3、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 经济适用房买卖时要缴纳多少土地出让金

    专业解答经济适用房是政府为解决住房困难家庭而推出的政策性住房,购买后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五年后上市交易需补交土地出让金,补交标准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政府监管供应的,交易时需支付3%土地出让金;另一种是政府立项的,如北京回龙观等,需满五年且买卖双方共付10%综合地价款。

    2024.10.07 2304阅读
  • 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专业解答1、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开始。2、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产权登记,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3、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

    2024.09.01 2779阅读
  • 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何时开始

    专业解答购买新房从交付使用次月起、存量房产权登记并获证书次月起,业主需申报土地使用税。房产出租或出让后,以交付或合同约定交付次月起申报。耕地征收满一年、非耕地批准征用次月起,须按期缴税。

    2024.08.18 1436阅读
  • 违章建筑要缴土地使用税吗

    专业解答依照法律规定,对未经批准的建筑物需征收12%的房产税,采取定期征收、分次缴纳方式。已形成固定房产形态且构成应税属性的非法建筑,须依法纳税;未确定产权归属的违法构筑物,由房产托管代理人或实际使用者按法定标准缴税。

    2024.07.27 1916阅读
  • 城镇土地使用税多久缴纳一次

    专业解答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缴纳频率根据土地性质而定。耕地自政府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后开始按年缴纳;非农业用地则从批准之月起按月缴纳。税额以土地使用证上的面积为基准,自获得土地使用权起按年征收,每年集中收支一次。

    2024.06.23 1444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征地拆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