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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是多久

赵** 新疆-省直辖 房屋买卖咨询 2025.06.11 06:55:35 407人阅读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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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分法定或约定与无规定约定两种情况。法定或约定时,按规定或约定的期限行使,期限满未行使则权利消灭;无规定约定时,对方催告后合理期限为三个月,未催告则应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权利消灭。
2.若要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务必留意期限。有约定按约定执行,无约定则遵循法定的合理期限和一年期限规定,防止超期丧失解除权。
3.建议在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避免模糊不清。同时,要及时关注相关期限,一旦有解除合同的需求,尽快行使解除权,避免因疏忽导致权利丧失。

2025-06-11 11:12: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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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当法律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有约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时,需严格按照规定或约定的期限来行使解除权。一旦期限届满当事人仍未行使,解除权就会消灭,也就无法再依据该解除权解除合同。
(2)在既无法律规定又无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下,若对方当事人进行了催告,那么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若对方未催告,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如果超过相应的期限未行使,解除权同样会消灭。

提醒:
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务必关注解除权行使期限。不同情况期限不同,若不确定,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6-11 09:50: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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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仔细查看合同中关于解除权行使期限的条款,同时了解相关法律对此的规定,确保在规定或约定的期限内行使解除权。
(二)关注对方催告情况。如果没有规定和约定,当对方进行催告时,要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行使解除权;若对方未催告,需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2025-06-11 09:01: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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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有规定或当事人有约定的,应在规定或约定期限内行使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权,期限到了没行使,该权利就没了。

2.没有规定和约定的,对方催告后,解除权行使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未催告的,解除权要在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就消灭。

所以想解除合同,要留意期限,按约定或法定执行,别超期让解除权丧失。

2025-06-11 08:31: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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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要留意行使期限,有规定或约定按规定或约定,无规定和约定催告后合理期限为三个月,未催告则一年内行使,超期解除权消灭。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分不同情形。当法律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有约定时,需严格按照规定或约定的期限行使解除权,一旦期限届满当事人未行使,解除权就会消灭。而在没有规定和约定的情况下,如果对方当事人进行了催告,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若对方未催告,解除权应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同样解除权消灭。所以在商品房交易中,若有解除合同的需求,一定要重视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如果对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还有疑问,或者遇到了相关的法律纠纷,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6-11 07:07:48 回复

对于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怎么规定这个问题,解答如下,我国《合同法》合同法第九十五条条第一款规定:“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由此可见,解除权应在上述法定期限内行使,否则将会导致该权利的消失。且解除权行使期限是除斥期间,应自解除权发生之日起算,不存在期间的中止、中断和延长的情形。虽然从仅条文的语境来看,该规定似应理解为逾期付款或逾期交房情况的解除权行使期限。但综合来看,该款对于解除权行使期限的规定应适用于所有的法定解除权情形。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行使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权的一方应该履行通知的程序,口头或书面均可。如通知已经送达,但对方一旦提出异议之诉,主张合同解除的通知人对于合同解除的效力便处于不确定状态,须由或仲裁机构裁判确定。

对于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怎么规定这个问题,解答如下,我国《合同法》合同法第九十五条条第一款规定:“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由此可见,解除权应在上述法定期限内行使,否则将会导致该权利的消失。且解除权行使期限是除斥期间,应自解除权发生之日起算,不存在期间的中止、中断和延长的情形。虽然从仅条文的语境来看,该规定似应理解为逾期付款或逾期交房情况的解除权行使期限。但综合来看,该款对于解除权行使期限的规定应适用于所有的法定解除权情形。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行使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权的一方应该履行通知的程序,口头或书面均可。如通知已经送达,但对方一旦提出异议之诉,主张合同解除的通知人对于合同解除的效力便处于不确定状态,须由或仲裁机构裁判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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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期限是多久

    专业解答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期限分两个方面,第一是看当事人有没有在合同上签订约定期限,如果由就按照合同上的约定期限来,或者按照约定的法定期限来,如果没有就在一年内或者或者被催促合理的期限内解除行使权,通常情况下,时间都会在三个月到一年之间,不同的形式具体的解除期限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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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9.29 1819阅读
  • 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解除权的期限是多久?

    专业解答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解除权的期限一般为三个月,但如果当事人没有催告的,一般解除权就是在发生之日起的一年内进行使用,如果超过了时间,那么解除权也会随之消失,同样也不能再提出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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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6.19 15159阅读
  •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是多久?

    专业解答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

    2024.06.14 3471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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