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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上下班途中撞伤他人谁担责

付** 内蒙古-包头 工伤纠纷咨询 2025.06.09 00:50:23 339人阅读

员工上下班途中撞伤他人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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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上下班途中撞伤他人,通常员工自行承担责任。因为此时员工并非执行工作任务,依据法律,个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致损,需承担侵权责任。

但存在特殊情况用人单位或雇主可能担责。一是员工驾驶用人单位车辆执行与工作相关事务,或者用人单位有过错,像提供的车辆存在安全隐患导致事故发生,用人单位按过错程度担责。二是员工受雇于雇主从事劳务活动,在上下班特定情形下雇主也可能担责。

解决措施与建议如下:
1.员工应提高安全意识,遵守交通规则,避免因自身过错引发事故。
2.用人单位要确保提供的车辆安全无隐患,对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3.雇主在员工上下班相关事务上,明确自身可能的责任,做好风险防控。

2025-06-09 06:09: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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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通常情况下,员工在上下班途中撞伤他人,由于并非处于执行工作任务状态,按照法律,个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由员工自行承担侵权责任。
(2)若员工驾驶用人单位车辆执行与工作相关事务,或者用人单位有过错,如提供的车辆存在安全隐患致使事故发生,用人单位要按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
(3)当员工受雇于雇主从事劳务活动时,在上下班特定情形下,雇主也可能需要担责。

提醒:员工上下班发生此类事故,需分清自身与单位责任。情况复杂时建议咨询专业分析,避免担责不明。

2025-06-09 05:31: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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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员工正常上下班途中撞伤他人,应自行保留好相关证据,如事故现场照片、对方联系方式等,积极与受害者协商赔偿事宜,按责任划分承担赔偿责任。
(二)若员工驾驶用人单位车辆执行与工作相关事务时撞伤他人,及时告知用人单位,由单位和员工共同处理后续赔偿等问题。
(三)若因用人单位提供车辆存在安全隐患导致事故,员工要及时指出车辆问题的证据,由用人单位按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
(四)受雇于雇主的员工,在上下班特定情形下若雇主可能担责,员工要和雇主沟通,确定责任分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2025-06-09 05:24: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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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上下班途中撞伤他人,通常自行承担责任。因为此时员工并非在执行工作任务,按规定,个人因过错致他人损害的,要担侵权责任。
2.若员工开用人单位车辆执行工作事务,或用人单位有过错,如提供的车辆有安全隐患,单位要按过错程度担责。
3.员工受雇于雇主从事劳务,在上下班特定情形下,雇主也可能担责。

2025-06-09 03:50: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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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员工上下班途中撞伤他人,通常自行担责;但驾驶单位车辆执行工作事务、单位有过错或员工受雇从事劳务活动在特定情形下,单位或雇主可能担责。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个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员工上下班途中一般不属于执行工作任务,所以通常自行承担撞伤他人的责任。然而,若员工驾驶用人单位车辆执行与工作相关事务,或者用人单位在车辆等方面存在过错导致事故发生,用人单位需按过错程度担责。另外,员工受雇于雇主从事劳务活动,在上下班特定情形下雇主也可能承担责任。如果遇到此类复杂的责任判定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06-09 02:42:12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上下班时间车祸误工费怎么赔偿(一)有固定收入的,包括非农业人口有固定收入的和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两部分。非农业人口有固定收入的,《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单位按期得到收入的,其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奖金以交通事故发生时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是指直接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在业人员,其收入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劳动力人均纯收入计算。对于离退休人员及在岗人员单位未扣发工资的,不应予以赔偿。(应由单位出具证明,并予以调查核实为准)(二)无固定收入的。是指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证明或者有关证明,在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城乡个体工商户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若受害人系个体工商户、承包经营户应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其他自然人若能作此证明的亦应以近三年的平均收入为准,来计算每天收入状况;对无法举证的,由受诉所在地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相同或相近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三)无收入的。是指本人生活来源主要或者全部依靠他人供给,或者偶然有少量收入,但不足以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对无收入但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其计算依据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四)交通事故发生地。是指交通事故发生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五)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六)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因为造残疾了,丧失劳动能力了,这个时候要赔偿残疾赔偿金,在确定残疾赔偿金和误工费损失之间从那个界限开始算,那就是从定残这一天算起,定残前赔偿误工费,定残后赔偿残疾赔偿金。误工费的时间计算问题。交通事故赔偿误工时间的计算对误工费的计算时间应区分不同情况,主要分三类:一是未构成伤残或死亡的;二是构成伤残的;三是死亡的。(一)未构成伤残或死亡的时间,应为受害人自接受医疗机构治疗(出具医疗机构的证明)到康复所需时间而定(康复时间应以法医指定的康复时间为准)。(二)构成伤残的,应为计算至定残的前一日,但因当事人治疗终结后,合理康复期满,仍怠于定残的,其定残时间应按实际误工时间计算,也即到康复之日为止。(三)构成死亡的,应为接受治疗至死亡之日的期间。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的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职工上下班途中遇到车祸事故被认定为工伤,应由职工依法申请民事赔偿,所获赔偿低于应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或者所在单位补足差额;所获赔偿高于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工伤待遇不再支付。在上班路上出车祸能双倍赔偿吗可以主张工伤和交通事故的双重赔偿。1、如果在工作过程中遇到事故伤害,应当马上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同时,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如果对劳动保障部门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如不认定为工伤),还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书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提起行政诉讼。2、被认定为工伤后,应拿着工伤认定书到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拿到工伤认定书和伤残等级鉴定书之后,就可以到用人单位或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如果所在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就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标准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交通事故前要做什么准备首先,一般的交通事故案件的赔偿项目大概有医疗费、误工费、陪伴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鉴定费、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死亡案件还有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有财物损失和车辆损失的还包括车辆损失费、停车费、鉴定费、拆解费、定损费及其他财产损失等诸多费用,根据案件的不同,赔偿项目有所差异,但是基本包括其中。上述所有损失费用的项目,基本上都应当在诉讼前将相应损失的证据、标准、计算依据及数额准备好,否则在诉讼中会处于不利地位,很难支持没有证据的赔偿项目。这些复杂的工作,必须做到细致入微,不能有所疏漏。其次,查清对方当事人的身份、住址和联系方式,以便于通知被告,这里需要调查的一般多为保险公司和法人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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