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环保公司上班,公司只有5个人来着,没有签订合同来着,请问一下从新签订合同重新签订合同情形
1、劳动合同未明确劳动报酬的,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予以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调不一致的,以劳动合同期满前12个月的平均劳动报酬作为劳动报酬最低标准。
2、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在实际履行中发生变化而劳动合同未依法变更的,实际履行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如低于劳动合同约定,不得作为续签劳动合同的最低标准。
3、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订的,应提前30日开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职工本人。用人单位未提前通知或提前通知不足30日的,可以支付职工本人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视为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期满即终止,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
4、员工若患有职业病或其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规定的伤残等级,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订合同。
5、员工若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在续订劳动合同时,其要求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6、劳动合同期满后,企业不想续订合同,但未能与员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延劳动合同,企业应当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续订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续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从双方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一年。
7、企业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无论期限多少,都不得约定试用期。
专业解答集体协议在到期前三个月,需各方协商决定是否延续或重构,一般有效期为一至三年。协议到期或满足终止条件时自动终止,但任何一方均可在期限届满前提议续约或续签,以维护合作关系。
专业解答1.签订劳动合同是法定义务,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这是必须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专业解答在公司名称变更或法人代表更换时,无需重新签署合同或购买职工工龄。这些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效果,因为合同的有效性取决于签署时的双方意愿和条件,而非后续的公司名称或法人代表变更。因此,企业在这些情况下无需采取额外措施。
专业解答劳动合同约定不明需协商确定报酬,平均劳动报酬可作为最低标准。变动须合法,否则不得作为续签准则。期满终止须提前三十日通知,否则需补偿一个月工资。特殊情况下,如患职业病或因工伤的员工续签需考虑权益。十年以上员工倾向无固定期限合同时,企业需审慎决定。未及时终止形成事实关系,需续签;试用期条款在新合同中禁止设立。
专业解答双方签订的合同从以下情形开始成立:1.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2.书面形式的合同一般是当事人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3.通过电子形式成立的合同,一般是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4.事实合同一方当事人已经开始履行另一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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