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后回来上班第一天,上层领导就 要求我了解去国家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的相关知识,真的是一窍不通呀,请帮助。
要了解去国家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要知道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在15年修改过。相关修改内容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的决定》,已经2015年12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度第2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税务行政复议规则》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修改为:“(一)对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对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选择向省地方税务局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二、将第五十二条修改为:“行政复议证据包括以下类别: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三、第八十六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行政复议审理期限在和解、调解期间中止计算。”
本决定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专业解答中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税务行政复议的申请期限为60个自然日,自申请人得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算。若期间遇到不可抗力或被申请人阻碍,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后重新计算。申请人需在合理期限内行使权利。
专业解答当纳税人收到税务处理决定书,意味着税务机构已作出终局性决策。纳税人此时有权采取法律行动,包括税务行政复议或税务行政诉讼。需区分两种情况:需先经复议的案件和可直接诉讼的案件。
专业解答税务行政复议审理首要步骤是公正合法处理申请。若申请不符合规定或不属受理范围,机关将书面告知申请人。符合规定的申请自收到日起视为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对不予受理或超期未回应的决定,纳税人可在15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上级税务机关应责令受理或直接受理无正当理由不受理的申请。行政复议期间,税务行为通常不停止执行,但特定情况下可考虑停止。
专业解答一般而言,罚款需先缴清,方可提出行政复议。但您也可选择申请暂缓缴纳罚款。若行政复议机构或被申请人认为您的请求合理,他们有权决定暂停执行相关处罚。这一流程旨在保障您的权益,同时确保行政决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在此过程中,建议您与相关部门充分沟通,明确申请要求,以便尽快解决您的问题。
专业解答一般而言,罚款需先缴清,方可提出行政复议。但您也可选择申请暂缓缴纳罚款。若行政复议机构或被申请人认为您的请求合理,他们有权决定暂停执行相关处罚。这一流程旨在保障您的权益,同时确保行政决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在此过程中,建议您与相关部门充分沟通,明确申请要求,以便尽快解决您的问题。
律师解析 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不服税务机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时,在60日内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 书面申请的,向税务行政复议机关提交《复议申请书》; 口头申请的,应当填写《口头复议申请登记表》,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同其他相关资料报税务行政复议机关政策法规部门。 税务行政复议机关政策法规部门对复议受理审查。 1.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和诉权。申请人对不予受理通知书无异议,复议案件终结,材料归档。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的,上级机关应当责令其受理; 必要时,上级机关也可以直接受理; 2.纳税人提交资料不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3.对申请书符合法定条件的,制作《受理复议通知书》书面告知申请人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受理复议; 4.发现受理的复议案件不属于管辖范围的,转交给有管辖权的税务行政复议机关。有管辖权的税务行政复议机关接受移送的复议申请后,不得再自行移送。
律师解析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税务机关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一级税务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律师解析 申请人可以在知道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因不可抗力或者被申请人设置障碍等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律师解析 申请人可以在知道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因不可抗力或者被申请人设置障碍等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纳税担保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行为、税务机关不予依法办理或者答复行为中不予审批减免税或者出口退税、不予抵扣税款、不予退还税款行为不服的,应当先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律师解析 对于税务局的行政处罚不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县人民法院书面申请或口头申请提出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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