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用人单位遣散员工时,员工年假未休完,单位应按未休年假天数支付报酬,拒绝支付员工可依法维权。
法律解析:
根据规定,对于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需按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含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收入,实际另行支付200%工资报酬。计算方式是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全年工资收入÷全年计薪天数×未休年休假天数×2。当单位拒绝支付该报酬时,员工可先和单位协商,协商无果,能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如果在实际生活中遇到此类情况,不清楚具体操作或有其他法律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法律分析:
(1)用人单位遣散员工时,员工年假没休完,单位需按未休年假天数支付报酬。按照规定,要按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且其中已包含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收入,实际是另行支付200%工资报酬。
(2)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有明确的计算方法,即全年工资收入除以全年计薪天数,再乘以未休年休假天数,最后乘以2。
(3)若单位拒绝支付,员工有多种维权途径。首先可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能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提醒:
员工遇到单位不支付未休年假报酬时要及时维权,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维权方案。
1.用人单位遣散员工时,若员工有未休完的年假,需按未休天数支付报酬。单位要按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付年休假工资,其中正常工作工资已包含,实际另行支付200%。
2.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计算方式:全年工资收入除以全年计薪天数,再乘以未休年休假天数,最后乘以2。
3.若单位拒付,员工可先协商;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权。
1.用人单位遣散员工时,若员工年假未休完,需按未休年假天数支付报酬,应按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含正常工作工资,实际另行支付200%。
2.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计算方式为全年工资收入除以全年计薪天数,再乘以未休年休假天数乘以2。
3.若单位拒绝支付,员工可先与单位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员工要及时关注自身年假权益,遭遇问题合理合法解决。
(一)当用人单位遣散员工且员工年假没休完时,员工可要求单位按未休年假天数支付报酬,计算方式为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全年工资收入÷全年计薪天数×未休年休假天数×2。
(二)若单位拒绝支付,员工可先尝试与单位协商解决问题。
(三)若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四)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第三款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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