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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解,个人财产给了妻子离婚能要回吗?

ask****400 北京-延庆区 财产分割咨询 2025.05.06 13:41:16 412人阅读

想了解,个人财产给了妻子离婚能要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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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北京-昌平区 咨询解答:231条

您说的情况涉及赠与合同纠纷
赠与的,已经交付的,赠与合同履行完毕了,只有两种情况能要回
1,赠与造成赠与人生活困难的
2,受赠人故意伤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或者赠与人亲属的

2025-05-06 13:50: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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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18466606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8749条

属于赠与,一般是要不回来的。

2025-05-06 16:14: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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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北京-东城区 咨询解答:43084条

您好可就财产事宜进行解答。

2025-05-06 14:27: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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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18848741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226条

您好,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2025-05-06 14:08: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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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7712条

结合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分析

2025-05-06 14:05: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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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10519168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北京-西城区 咨询解答:4635条

看具体的情况,所给的财产是否房产,如果房产未过户的,可以尝试要回。

2025-05-06 14:02: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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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北京- 咨询解答:3751条

稍后会有工作人员联系你

2025-05-06 13:58: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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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北京- 咨询解答:7081条

法律问题为您详细解答

2025-05-06 13:49: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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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19422条

您好,我是家理律师事务所,稍后给您回电了解详细情况后,为您提供法律支持。家理律所9年只做婚姻家事法律服务,如果您比较着急可直接来电联系我。

2025-05-06 13:48:50 回复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2985条

您好 方便与您电话沟通吗?

2025-05-06 13:48: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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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怎么认定夫妻共同债权  最高《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第五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夫妻共同债权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第三方享有的债权。  例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A与B系夫妻关系,A以自己的名字对外借钱给C,双方没有约定财产制,则一般也属于婚姻期间的共同债权,A、B可以共同主张债权。  2、夫妻共同债权有什么法律特征  最高《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第五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夫妻共同债权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第三方享有的债权。  夫妻共同债权一般具有三项法律特征:一是债权形成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结婚前或离婚后形成的债权均不属于夫妻共同债权;二是债权须合法。以损害国家、集体或社会公共利益而形成的债权,不构成合法的夫妻共同债权;三是债权以夫妻共同财产为基础,以《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五种夫妻个人财产为基础的债权不构成夫妻共同债权,如一方向第三方出借的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依法不属于夫妻共同债权;四是债权债务关系由夫妻中的一方或双方对外缔结。  结合审判实践看,夫妻共同债权大致有这样几种表现形式:一是夫妻双方共同对外缔结;二是夫妻双方同意由一方对外缔结;三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不知情,事后知晓并默认;四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知情后明确表示反对的;五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离婚时才知情的;六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离婚后才知情的。  3、如何理解“夫妻取得的共同债权”是夫妻共同财产  债权,用法律术语讲,是指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的民法上权利。简单举例来说,夫妻取得的共同债权就是别人欠夫妻的钱。这部分钱,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条第(5)项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同时《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享有平等处理权,擅自处分可以撤销或要求赔偿,离婚时依法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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