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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有签定一份合同,后来发现合同是无效的。想要解除合同,不知道无效合同解除是否可以呢?
无效合同自始是没有效力,不受法律的保护。与可撤销合同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可撤销合同的效力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它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但又不同于绝对无效的无效合同。上诉就是无效合同解除是否可以的回答,希望能够帮到你。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用人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至于用人单位是否开除劳动者,主要看用人单位的态度,以及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作用。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专业解答优胜劣汰在用工关系当中也是通用的,其实我国在90年代初期劳动力市场已经初具模型,后期逐步在调解机制和法律制度上的规范,使得现在劳资双方在维护自己利益的同时也要考虑到相应的法律责任的。就像是最常见的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解除是分成协商解除,法定解除等几种不同的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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