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在公安局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到检察院阶段仍可能需再次签署。
法律解析:侦查阶段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是依据当时侦查掌握的事实和证据。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会全面审查案件,涵盖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方面。如果检察院发现侦查阶段的认罪认罚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量刑建议等内容需要调整,就会重新与犯罪嫌疑人沟通认罪认罚事宜。若犯罪嫌疑人依然自愿认罪认罚,且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便要在检察院重新签署具结书。这体现了司法程序的严谨性和公平性,以确保最终的处理结果准确合理。如果对认罪认罚相关法律问题存在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在公安局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后,检察院阶段大概率仍需再次签署。这是因为侦查阶段的认罪认罚是依据当时侦查掌握的情况,而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会进行全面审查,涉及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和法律适用等方面。若发现侦查阶段认罪认罚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量刑建议需调整等情况,就会重新与犯罪嫌疑人沟通认罪认罚事宜。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犯罪嫌疑人要积极配合检察院的审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2.仔细听取检察院关于认罪认罚的沟通内容,了解调整原因和新的量刑建议。
3.若有疑问或不同意见,可及时向律师或法律援助机构咨询,充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在公安局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不意味着到检察院阶段无需再次签署。侦查阶段的认罪认罚依据的是当时侦查掌握的情况。
(2)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会全面审查案件,涵盖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方面。
(3)若侦查阶段的认罪认罚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量刑建议等需调整的情况,检察院会重新与犯罪嫌疑人沟通认罪认罚事宜。
(4)若犯罪嫌疑人依旧自愿认罪认罚,且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就需在检察院重新签署具结书。
提醒:在不同阶段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时要充分了解自身权利和具结书内容,因案件情况不同可能有差异,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在公安局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后,到检察院阶段应积极配合审查工作,如实陈述案件情况,不要隐瞒或歪曲事实。
(二)仔细听取检察院对于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和法律适用的意见,若认为侦查阶段的认罪认罚存在问题,可向检察院说明情况。
(三)如果犯罪嫌疑人在了解检察院的意见后,仍自愿认罪认罚并同意新的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应及时签署新的具结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一)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
(三)其他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情形。
专业解答在醉酒驾驶机动车并签署认罪认罚书的情况下,一般被视作存在真诚悔过之意,因此法院可斟酌情由参照检察机关所提出的量刑建议,予以相应的惩处,其中以缓刑为主。
专业解答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意味着他承认犯罪事实,并愿意接受法律的处罚。这一行为被称为“认罪认罚”。 在危险驾驶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表现出认罪认罚的态度,可能会让法院在量刑时给予适当的从宽处理。因为法院会考虑到犯罪嫌疑人对法律的尊重和悔过之心,这也体现了他的认罪态度。
专业解答在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协议意味着要承担刑事法律责任和可能的处罚,但并不意味着免于责任。法院审理时,一般会采纳检察院提出的指控罪名和量刑建议,这是认罪认罚制度下的司法程序。
专业解答签署认罪认罚书可获从宽处理,包括实体减轻和程序简化。轻微案件且被告人认罪认罚可采用简化程序,重大案件仍需正常程序。若被告对程序有异议或不适宜简化,将转为普通程序。此为程序上的从宽。
专业解答案犯承认罪行并接受惩罚,通常不会对律师辩护造成不利影响。律师在刑事案件中负责为被告提供无罪、轻罪、减刑或免刑的辩护。被告承认罪行并接受惩罚,有利于律师进行精细的辩护工作,争取从轻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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