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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胁迫结婚的能够撤销婚姻吗

王** 湖南-株洲 结婚咨询 2025.04.26 03:02:31 354人阅读

胁迫结婚的能够撤销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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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胁迫结婚可撤销,受胁迫方有权向法院请求撤销。胁迫指以给另一方或其近亲属生命、身体等方面造成损害要挟,迫使其违背意愿结婚。请求撤销婚姻,应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自恢复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法院审理此类案件适用简易或普通程序,查证属实会判决撤销婚姻,婚姻被撤销后自始无效。
3.建议受胁迫方在遭遇此类情况时,及时收集胁迫行为的相关证据,如威胁的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同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尽快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此外,相关部门可加强对此类案件的宣传,提升公众对此项法律规定的知晓度。

2025-04-26 07:06: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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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因胁迫结婚属于可撤销婚姻情形,受胁迫方有权向法院请求撤销。这是法律为保障婚姻自由和当事人真实意愿所设的救济途径。
(2)撤销婚姻有时间限制,正常情况下应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需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此规定促使当事人及时行使权利,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性。
(3)胁迫是指以给对方或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等方面造成损害要挟,迫使对方违背意愿结婚。法院审理会根据具体情况适用简易或普通程序,查证属实就会判决撤销,撤销后的婚姻自始无效。

提醒:
受胁迫结婚要及时在法定期限内主张撤销权利,不同情况的案情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具体分析。

2025-04-26 06:52: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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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遭遇胁迫结婚,受胁迫方应尽快收集能证明存在胁迫行为的证据,比如胁迫者的威胁短信、录音、证人证言等。
(二)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或者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在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撤销婚姻的请求。
(三)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准备好起诉状、相关证据材料等,配合法院的审理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025-04-26 06:48: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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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胁迫结婚,受胁迫方可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2.请求撤销需在胁迫行为终止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自恢复自由日起一年内提出。
3.胁迫是指以损害对方或其近亲属生命、健康、名誉等相要挟,迫使其违背意愿结婚。
4.法院审理用简易或普通程序,查证属实就判决撤销,撤销后婚姻自始无效。

2025-04-26 05:03: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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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因胁迫结婚,受胁迫方可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需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婚姻被撤销后自始无效。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胁迫结婚违背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受胁迫一方有权维护自身权益。若受胁迫结婚,应当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或者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在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这里的胁迫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法院审理此类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查证属实便会判决撤销婚姻,且婚姻被撤销后自始无效。如果您在婚姻中遭遇胁迫情况,不知如何处理,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04-26 04:23:15 回复

一、婚姻受胁迫的证据有哪些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婚姻自由的原则,任何受胁迫的婚姻都是可撤销的。一方受胁迫与另一方登记结婚后,可以通过提交如下的证据来撤销婚姻关系:1、身份证据(1)当事人的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明;(2)结婚证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婚姻关系成立的证据。2、时间证据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3、受胁迫的证据可撤销婚姻的法定理由只有一个,就是受到了胁迫。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婚姻法第十一条所称的“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所以如果发生了可撤销婚姻关系纠纷,双方当事人必须围绕是否存在受胁迫或者没有胁迫的事实提交相应的证据。二、受胁迫婚姻怎么撤销可撤销婚姻是相对无效,因此它有时间限制,因时间的经过而消灭。也就是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婚姻法》在婚姻无效制度的基本构成上,采取了自始无效与可撤销的双轨制,这比对各种违法婚姻采一律无效、自始无效的单轨制有更大的优越性。单轨制重视对违法婚姻及当事人的制裁,会忽视对无过错方或弱势一方的必要保护,也不利于对子女利益的保护,有很大的缺陷;而双轨制表明,对违法婚姻,法律应当区别对待,对那些违法性严重,有悖于公序良俗或对现行婚姻制度造成冲击的,应做自始无效处理;对那些违法较轻的,应归于可撤销婚的范畴。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可撤销的婚姻必须由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才能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仅有可撤销的事由而无撤销行为的,其婚姻效力并不消灭。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意思表示,须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或人民作出。申请撤销具体程序如下:(一)向人民提出撤销婚姻申请的,人民法院审查后确属应撤销情形的,应当收缴双方的结婚证书并将生效判决书寄送当地婚姻登记机关。(二)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销婚姻申请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1、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2、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3、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婚姻法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第十二条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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