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恶意抢注相同近似商标可能构成侵权,在先权利人可通过法定程序维权,抢注者使用该商标造成损害需担责。
法律解析:
依据商标法,申请商标注册要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使用且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属于恶意抢注。若抢注行为损害他人在先权利,如商标权益、商号权、著作权等,在先权利人可在商标初步审定公告期内提出异议阻止注册;若商标已注册,可在五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其无效。若抢注者注册后使用该商标并造成实际损害,构成商标侵权,需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如果您遇到类似商标抢注问题,或想了解更多商标相关法律事宜,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精准的法律建议。
1.恶意抢注相同近似商标极可能构成侵权。商标法明确申请商标注册需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使用且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属于恶意抢注行为。
2.若抢注行为损害他人在先权利,如商标权益、商号权、著作权等,在先权利人在商标初步审定公告期内可提出异议阻止注册;若商标已注册,可在五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无效。
3.若抢注者注册后使用该商标造成实际损害,构成商标侵权,被侵权人可要求其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建议相关权利人及时关注商标动态,在发现抢注迹象时尽快行动。同时,加强商标保护意识,尽早申请商标注册,避免自身权益受损。
法律分析:
(1)商标注册需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使用且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属于恶意抢注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
(2)当抢注行为损害他人在先权利时,如商标权益、商号权、著作权等,在商标初步审定公告期内,在先权利人可提出异议阻止注册;若商标已注册,在先权利人能在五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其无效。
(3)若抢注者注册后使用该商标并造成他人实际损害,构成商标侵权,被侵权人可要求其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提醒:
企业和个人在使用商标时应尽早申请注册,避免被他人恶意抢注。遭遇恶意抢注,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预防抢注:企业或个人应尽早申请商标注册,同时保留商标使用证据,如广告宣传资料、销售合同等,以证明商标的使用情况和影响力。
(二)异议与无效宣告:当发现恶意抢注行为,若商标处于初步审定公告期,在先权利人应及时收集证据提出异议;若已注册,在五年内可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三)追究侵权责任:若抢注者使用商标造成实际损害,被侵权人可要求其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专业解答恶意抢注相同近似商标是构成侵权的;根据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构成侵犯商标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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