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但宅基地上房屋是个人合法财产可被继承。这体现了宅基地和房屋产权的分离,保障了农民对房屋的合法权益。
(2)遵循“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房屋后可继续使用房屋所占宅基地。这保证了房屋与宅基地使用的连贯性。
(3)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符合申请条件的继承人,继承房屋后能办理相关登记,进一步明确其对房屋及宅基地的使用权益。
(4)城市居民或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继承房屋后,虽可使用宅基地,但房屋不得翻建、重建,房屋坍塌后宅基地由集体收回,这是对集体土地权益的维护。
提醒:继承农村房屋和宅基地情况较复杂,不同身份继承人权益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自身情况。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继承人,在继承房屋后应及时准备好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明、宅基地使用权证明等,前往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宅基地及房屋的相关登记手续。
(二)城市居民或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继承人,要注意对继承房屋进行合理维护,避免因过度损坏导致房屋自然坍塌而失去宅基地使用资格,但不能对房屋进行翻建、重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四条规定,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此条虽未直接提及继承情况,但体现了宅基地的集体所有性质及使用规则,与上述继承相关规定原理一致,说明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在一定情形下集体有权收回。
1.农村宅基地归集体,不是个人财产,不能继承,但地上房屋属个人合法财产,可被继承。
2.遵循“房地一体”,继承人继承房屋后可继续用宅基地。若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符合申请条件,能办相关登记。
3.城市居民或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继承房屋后也能用宅基地,但房屋不能翻建、重建,房塌后宅基地由集体收回。
结论:
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不可继承,其上房屋可继承,依“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可使用宅基地,不同身份继承人使用规定有别。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性质属于农村集体,并非个人财产,所以不在继承范围内。然而,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属于个人合法财产,能够被继承。当继承人继承房屋后,按照“房地一体”原则可继续使用房屋所占的宅基地。若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在继承房屋后还能办理相关登记。要是继承人是城市居民或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能基于房屋所有权继续使用宅基地,但房屋不能翻建、重建,待房屋自然坍塌后,宅基地会由集体收回。如果大家在农村宅基地及房屋继承方面还有疑问,欢迎向我或其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会为您提供准确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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