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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撤销权纠纷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董* 山东-东营 合同纠纷咨询 2025.04.07 10:44:02 315人阅读

合同撤销权纠纷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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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撤销权纠纷管辖法院确定分两种情形:
1.合同有有效协议管辖条款,按条款确定法院。协议管辖要书面,能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的法院,像被告或原告住所地等,但不能违反级别和专属管辖规定。
2.合同无协议管辖条款,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履行地若没约定或不明,按争议标的判断,如给付货币以接收方所在地为履行地等,即时结清合同以交易行为地为履行地。

2025-04-07 16:03: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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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合同撤销权纠纷管辖法院确定分两种情况,有有效协议管辖条款按条款确定,无协议管辖条款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法律解析:
在合同撤销权纠纷中,对于管辖法院的确定法律有明确规定。若合同存在有效的书面协议管辖条款,当事人可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像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等,但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这样能让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预先约定管辖法院。若合同没有协议管辖条款,就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根据不同情形有所不同,如给付货币的以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履行地等。了解这些法律规定,能让当事人在遇到合同撤销权纠纷时,准确找到合适的管辖法院。如果您在合同撤销权纠纷管辖法院确定方面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04-07 15:36: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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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撤销权纠纷管辖法院确定分两种情形。若合同有有效协议管辖条款,按该条款确定,协议管辖要书面形式,能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像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等,但不能违反级别和专属管辖规定。若合同无协议管辖条款,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当事人签订合同时,若想明确管辖法院,可订立有效的书面协议管辖条款,选合适地点法院,保障后面纠纷解决便利性。
2.无协议管辖条款时,要依据合同履行情况准确判断合同履行地,以便确定管辖法院。
3.遇到纠纷时,可先咨询专业法律人士,避免管辖法院选择错误浪费时间和成本。

2025-04-07 14:06: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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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合同有有效协议管辖条款时,按条款确定管辖法院。协议管辖要书面形式,可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选法院,但不能违反级别和专属管辖规定。
(2)合同无协议管辖条款,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合同履行地确定规则多样,如对履行地点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给付货币的接收方所在地是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是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方所在地是履行地,即时结清合同交易行为地是履行地。

提醒:合同签订时应重视协议管辖条款约定,确保合法有效。遇到合同撤销权纠纷,不同情形管辖法院不同,建议咨询以准确确定管辖。

2025-04-07 12:39: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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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有有效协议管辖条款时,按条款确定管辖法院。要采用书面形式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同时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
(二)合同无协议管辖条款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履行地确定规则为:对履行地点无约定或约定不明,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2025-04-07 11:25:37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要如何确定撤销权纠纷专属管辖法院问题解答如下,如何确定撤销权纠纷专属管辖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为准。2、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3、民事诉讼法第24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4、民事诉讼法第25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5、民事诉讼法第38条人民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6、民事诉讼法第241条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我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我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我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我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管辖。行使撤销权的条件有哪些1、债务人实施的是处分财产的法律行为,如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债权、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债权,为他人提供担保等,处分行为既可以是无偿的,也可以是有偿的。债务人实施的事实行为如丢弃其财物,债务人实施不会使其财产减少的非处分行为,如出租财物,债权人不能对之行使撤销权。因此,只有在债务人的处分行为为有效民事法律行为时,才发生债权人的撤销权。2、债务人的行为须危害债权。所谓危害债权,是指债务人的行为使其该般财产减少到不能清偿该般债权人的全部债权。若债务人的行为并不能使其财产减少至影响其清偿能力,债权人仍能受完全的清偿,也不发生撤销权。债务人的行为是否危害债权,应以债务人实施行为时的客观情况为准,由债权人负举证责任。3、《合同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撤销权属于除斥期间,不能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4、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解决。需要指出的是,若债务人的处分行为是无偿的,则不论第三人有无恶意,债权人均可行使撤销权;若债务人的处分行为是有偿的,则只有第三人为恶意时,债权人才能行使撤销权,旨在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

对于能怎么确定撤销权纠纷专属管辖法院这个问题,解答如下,如何确定撤销权纠纷专属管辖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为准。2、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3、民事诉讼法第24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4、民事诉讼法第25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5、民事诉讼法第38条人民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6、民事诉讼法第241条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我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我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我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我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管辖。行使撤销权的条件有哪些1、债务人实施的是处分财产的法律行为,如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债权、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债权,为他人提供担保等,处分行为既可以是无偿的,也可以是有偿的。债务人实施的事实行为如丢弃其财物,债务人实施不会使其财产减少的非处分行为,如出租财物,债权人不能对之行使撤销权。因此,只有在债务人的处分行为为有效民事法律行为时,才发生债权人的撤销权。2、债务人的行为须危害债权。所谓危害债权,是指债务人的行为使其该般财产减少到不能清偿该般债权人的全部债权。若债务人的行为并不能使其财产减少至影响其清偿能力,债权人仍能受完全的清偿,也不发生撤销权。债务人的行为是否危害债权,应以债务人实施行为时的客观情况为准,由债权人负举证责任。3、《合同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撤销权属于除斥期间,不能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4、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解决。需要指出的是,若债务人的处分行为是无偿的,则不论第三人有无恶意,债权人均可行使撤销权;若债务人的处分行为是有偿的,则只有第三人为恶意时,债权人才能行使撤销权,旨在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如何确定撤销权纠纷专属管辖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为准。2、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3、民事诉讼法第24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4、民事诉讼法第25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5、民事诉讼法第38条人民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6、民事诉讼法第241条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我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我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我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我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管辖。行使撤销权的条件有哪些1、债务人实施的是处分财产的法律行为,如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债权、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债权,为他人提供担保等,处分行为既可以是无偿的,也可以是有偿的。债务人实施的事实行为如丢弃其财物,债务人实施不会使其财产减少的非处分行为,如出租财物,债权人不能对之行使撤销权。因此,只有在债务人的处分行为为有效民事法律行为时,才发生债权人的撤销权。2、债务人的行为须危害债权。所谓危害债权,是指债务人的行为使其该般财产减少到不能清偿该般债权人的全部债权。若债务人的行为并不能使其财产减少至影响其清偿能力,债权人仍能受完全的清偿,也不发生撤销权。债务人的行为是否危害债权,应以债务人实施行为时的客观情况为准,由债权人负举证责任。3、《合同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撤销权属于除斥期间,不能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4、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解决。需要指出的是,若债务人的处分行为是无偿的,则不论第三人有无恶意,债权人均可行使撤销权;若债务人的处分行为是有偿的,则只有第三人为恶意时,债权人才能行使撤销权,旨在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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