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先组织对罪犯进行病情诊断,看是否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符合的话,法院可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此时罪犯要提供省级政府指定医院的病情诊断证明文件。
(二)暂予监外执行期间,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负责监督罪犯。若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且刑期未满,及时收监执行剩余刑期。
(三)若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法院责令相关部门采取必要措施,比如让罪犯治疗,等病情好转、符合收押条件后交付执行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1.若看守所因罪犯患病拒收,法院会先组织病情诊断,判断是否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符合的话,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要提供指定医院的病情诊断证明。
2.暂予监外执行期间,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监督。情形消失且刑期未满,及时收监执行剩余刑期。
3.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法院责令相关部门采取措施,让罪犯治疗,好转后符合收押条件再执行刑罚。
结论:
因病看守所拒收被法院判处实刑的罪犯,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可暂予监外执行,不符合的责令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待符合收押条件后交付执行刑罚。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因病看守所拒收的被判处实刑罪犯,法院会先组织病情诊断。若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法院有权决定暂予监外执行,但罪犯要提供省级人民政府指定医院的病情诊断证明文件。暂予监外执行期间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监督,当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且刑期未满时会及时收监执行剩余刑期。若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法院会责令相关部门采取必要措施,等罪犯病情好转、符合收押条件后再交付执行刑罚。这一系列规定既保障了罪犯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执行。如果大家在这方面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法院判处实刑的罪犯因病被看守所拒收,有不同处理方式。若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法院组织病情诊断后可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此过程中,罪犯要提供省级政府指定医院的病情诊断证明文件,且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监督执行。当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且刑期未满,会收监执行剩余刑期。若不符合该条件,法院会责令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如让罪犯治疗,待病情好转符合收押条件后交付执行刑罚。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法院应严格审核病情诊断,确保暂予监外执行决定公平合理。
2.相关部门要保障罪犯治疗,使其尽快符合收押条件。
3.社区矫正机构需加强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监督管理。
法律分析:
(1)当看守所因罪犯患病拒收时,法院会启动病情诊断程序,以此来判定罪犯是否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若符合,法院可决定暂予监外执行。
(2)罪犯若要暂予监外执行,需提供省级人民政府指定医院出具的病情诊断证明文件,这是重要的法律依据。
(3)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会对罪犯进行执行监督,确保其遵守相关规定。
(4)若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且刑期未满,罪犯会被及时收监执行剩余刑期。
(5)若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法院会责令相关部门采取必要措施,待罪犯病情好转、符合收押条件后交付执行刑罚。
提醒:
罪犯及家属应积极配合病情诊断和治疗等相关程序。不同病情对应的处理方式可能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分析。
专业解答如果罪犯被判实刑但因健康问题被看守所拒收,法庭会裁定暂予监外执行,相关事宜由执行法院决定。若罪犯有严重疾病,看守所有权拒收。此时,警方应改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留。取保候审适用于可能被判管制、拘役等,或患重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哺乳且不会增加社会危害性的嫌疑人。执行由公安机关负责。
专业解答如果罪犯被判实刑但因健康问题被看守所拒收,法庭会裁定暂予监外执行,相关事宜由执行法院决定。若罪犯有严重疾病,看守所有权拒收。此时,警方应改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留。取保候审适用于可能被判管制、拘役等,或患重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哺乳且不会增加社会危害性的嫌疑人。执行由公安机关负责。
专业解答若是当事人判拘役三个月因高血压看守所拒收,也是需要执行的审判的,当时身体不舒服来执行刑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或者监外就医,在这期间也是算在进行其相应的刑期处罚,一直到执行结束即可。
专业解答不拒收。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时,会要求办案机关出具权威医疗机构做出的该人体检报告及相关法律文书,凡不符合收押条件的,一律不予收押,肺结核是一种慢性传染性疾病,不属于《看守所条例》第十条规定的不予收押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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