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检察院基于犯罪情节轻、无逮捕必要作出不批捕决定,这体现了对逮捕措施的审慎使用,避免过度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2)公安机关在收到不批捕决定后,必须立即释放被拘留的人并通知检察院,这是法定程序要求,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公安机关可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措施继续侦查,确保案件侦查工作的连续性。
(4)后续若有新证据符合逮捕条件,公安机关可再次提请批捕;侦查终结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时,仍可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由检察院决定是否公诉,保证了司法程序的严谨性和灵活性。
提醒:
当事人若遇到此类情况,要清楚自身权利和义务。不同案件情况不同,若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当检察院作出不批捕决定后,公安机关要马上释放被拘留的人,并把执行情况尽快告知检察院,保证程序合规。
(二)公安机关可结合案件具体状况,对犯罪嫌疑人采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措施,持续开展侦查工作。
(三)要是有新的证据能证明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公安机关可再次向检察院提请批捕。
(四)侦查结束后,若公安机关觉得犯罪事实清晰、证据确凿充分,依旧能把案件移交给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由检察院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1. 若检察院觉得犯罪情节轻、没必要逮捕,一般会作出不批捕决定。此时,公安机关要马上释放被拘留人员,并把执行情况告知检察院。
2. 公安机关可根据案情,对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措施继续侦查。
3. 有新证据符合逮捕条件,公安机关能再次申请批捕。侦查结束,认为事实清、证据足,可移送检察院审查,由检察院决定是否公诉。
结论:
检察院认为犯罪情节轻、无逮捕必要会作出不批捕决定,公安应立即释放被拘留者并通知检察院,可采取其他措施继续侦查,后续有新情况可再提请批捕或移送审查起诉。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当检察院认定犯罪情节较轻、无逮捕必要时,有权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作出该决定后,公安机关必须立即释放被拘留的人,这是保障公民人身自由的体现。并且,公安机关需将执行情况及时反馈给检察院,以保证程序的合法性和监督的有效性。
对于此类案件,公安机关并非停止侦查。他们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措施继续侦查。若后续有新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公安机关可再次向检察院提请批捕;若侦查终结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然能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最终由检察院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如果您在刑事诉讼方面遇到类似问题,或是对相关法律程序有疑问,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1. 检察院认为犯罪情节轻、无逮捕必要会作出不批捕决定,此时公安机关应立即释放被拘留者并通知检察院,这体现了法律对公民人身自由的保障以及司法程序的严谨性。
2. 公安机关可根据案件情况对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继续侦查,保证了侦查工作的延续性。后续有新证据符合逮捕条件可再提请批捕,侦查终结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可移送审查起诉,确保不放过犯罪行为。
3. 建议公安机关在释放被拘留人后尽快确定是否采取其他强制措施,高效开展侦查。同时,在收集新证据时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检察院要加强对后续侦查工作的监督,保障司法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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