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云南法律咨询 > 德宏法律咨询 > 德宏房屋拆迁法律咨询 > 无证房拆迁怎么认定主体

无证房拆迁怎么认定主体

郭* 云南-德宏 房屋拆迁咨询 2025.03.16 04:12:22 317人阅读

无证房拆迁怎么认定主体

其他人都在看:
德宏律师 征地拆迁律师 德宏征地拆迁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 因历史遗留无房产证的房子,通过查建房审批文件、村集体证明,确定房屋建造者或合法使用者为拆迁主体;若存在继承,合法继承人可作为主体。

2. 违章建筑,出资建设、组织施工的建设人是主体。不过,符合规划且能整改完善手续的,完善后可认定权益主体。

3. 实际操作中,可参考周边房屋认定情况、村(居)委会证明,综合认定拆迁主体。

2025-03-16 10:42:07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无证房拆迁主体认定要区分不同情况,历史遗留无证房通过建房审批文件等确认建造者或使用者、继承人;违章建筑确定建设人,部分符合规划可完善手续后认定主体,需综合多种因素认定。
法律解析: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规定,对于无证房拆迁主体认定,不同情形有不同认定方式。因历史遗留原因无证的房屋,建房审批文件、村集体证明等材料能证明房屋建造者或合法使用者的权益,他们可作为拆迁主体;若存在继承,合法继承人依法享有房屋相关权益,自然可作为拆迁主体。而对于违章建筑,出资建设和组织施工的人是建设主体。不过,并非所有违章建筑都要拆除,符合规划且能整改完善手续的,完善后可认定权益主体。在实践中,周边类似房屋认定情况、村委会或居委会证明等也能辅助准确认定拆迁主体。若您在无证房拆迁主体认定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2025-03-16 08:55:19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对于因历史遗留原因造成的无证房,核查建房审批文件、村集体证明等材料,能明确房屋建造者或合法使用者为拆迁主体,这是基于房屋建造的原始事实和村集体的认可,保障了历史遗留问题中合法权益者的权益。
(2)当存在继承情况时,合法继承人成为拆迁主体,依据民法典的继承规定,继承人依法承接被继承人关于房屋的相关权益。
(3)对于违章建筑,出资建设、组织施工的建设人一般为主体。不过,符合相关规划且可整改完善手续的违章建筑,完善手续后可认定权益主体,体现了法律对符合规划的建筑给予补救机会的原则。
(4)实践中,参考周边类似房屋认定情况、村委会或居委会证明等,有助于更全面、准确地认定拆迁主体。

提醒:
无证房拆迁主体认定复杂,不同情况对应不同认定方式。建议遇到此类问题的用户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03-16 07:02:08 回复
咨询我

(一)对于因历史遗留原因造成的无证房,可通过查找建房审批文件、获取村集体证明等材料,来确定房屋建造者或合法使用者为拆迁主体;若存在继承情形,合法继承人就是拆迁主体。

(二)若房屋是违章建筑,要确定出资建设、组织施工的建设人作为主体。不过违章建筑不一定拆除,符合规划且能整改完善手续的,完善后可认定权益主体。

(三)实践中,还可参考周边类似房屋认定情况,以及村委会或居委会的证明来综合认定拆迁主体。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2025-03-16 05:32:18 回复
咨询我

1. 无证房拆迁主体认定要综合多种因素并区分不同情形。对于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无证的房屋,房屋建造者或合法使用者可凭借建房审批文件、村集体证明等材料来认定为拆迁主体;若存在继承关系,合法继承人可成为主体。
2. 对于违章建筑,出资建设、组织施工的建设人一般为拆迁主体。不过,违章建筑并非都要拆除,符合规划且能整改完善手续的,完善后可认定权益主体。
3. 实践中,可参考周边类似房屋的认定情况以及村委会或居委会的证明。要准确认定拆迁主体,需全面考虑各种因素,结合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认定方法,保证认定的公平合理。

2025-03-16 05:23:10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被拆迁人的主体资格如何确认1、主体的重要性一份合法有效的协议首要内容就是要有适格的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其中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的资格,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自己的行为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的资格。拆迁协议中,主体是公民的其应当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主体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依法登记注册,法人的权力能力与行为能力始于登记,终于注销登记。2、被拆迁人主体资格是否适格仅仅根据以上的规定不能简单的确定被拆迁人的主体资格是否适格。在现实生活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情况。所有资格的认定。在一般情况下,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权人应以房屋产权证明上所记载的所有权人为准,但是还有很多不同的情况出现。因财产分割导致的房屋产权或者附属物归属不明确的情况,以双方签订的书面协议为准;因房屋的原产权人死亡所引起房屋产权不明的,以被继承人之间订立的遗嘱或者继承人之间的财产分割书面协议为准,或者以生效的判决、裁定为准;因房屋买卖所引起的产权纠纷,以生效的房屋买卖合同为准,或者是的生效的判决、裁定为准;对于设定抵押权的房屋,抵押权人依在办理有关抵押房屋的过户手续的,可以以抵押权人为产权人,如果仍然在抵押协议规定的抵押期间的,应当以抵押人为产权人;改建、翻建、扩建或者新建的房屋,应经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但因有关的原因,产权没有在法定的期间各有关部门申请登记的,应当以经规划部门批准的申请人为房屋产权人,或者责令有关当事人办理产权登记后依法确认。3、被拆迁人的认定标准一般认为,在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即可认定为被拆迁人:(1)私有房屋的所有人。所有人必须提供当地产权产籍管理机关或区、县人民政府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及身份证明。(2)公有房屋的产权人,即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的管理人,通常称之为产权人。国家授权管理的房屋又分为直管房和代管房。产权人必须提供当地产权产籍管理机关或区县机关或区、县人民政府发给的房屋产权证书以及身份证明。(3)被拆迁房屋的代管人。代管有两种形式:国家代管和代理人代管。国家代管是指所有人下落不明又无合法代理人或所有权归属不明的私有房屋。其代管部门为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其权责关系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代理人代管是城市私有房屋所有人因不在房屋所在地或其他原因不能管理房屋时,委托他人代为管理,其所有人与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当适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代理制度来调整。这里所讲的被拆迁房屋的代管人是指国家代管的代管部门,即房屋所在地的房管机关。对被拆迁人资格的认定,根本问题在于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是否在拆迁公告前合法取得房屋所有权。凡是在拆迁公告前合法取得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所有权者,均是被拆迁人,否则,不应认定为被拆迁人。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如何认定被拆迁人的主体资格在拆迁的过程中,除了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的关系,在拆迁协议签订的过程中,被拆迁人的主体资格的认定也是十分重要的。一份合法有效的协议首要内容就是要有适格的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其中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的资格,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自己的行为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的资格。拆迁协议中,主体是公民的其应当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主体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依法登记注册,法人的权力能力与行为能力始于登记,终于注销登记。仅仅根据以上的规定不能简单的确定被拆迁人的主体资格是否适格。在现实生活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情况。所有资格的认定。在一般情况下,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权人应以房屋产权证明上所记载的所有权人为准,但是还有有很多不同的情况出现。因财产分割导致的房屋产权或者附属物归属不明确的情况,以双方签订的书面协议为准;因房屋的原产权人死亡所引起房屋产权不明的,以被继承人之间订立的遗嘱或者继承人之间的财产分割书面协议为准,或者以生效的判决、裁定为准;因房屋买卖所引起的产权纠纷,以生效的房屋买卖合同为准,或者是的生效的判决、裁定为准;对于设定抵押权的房屋,抵押权人依在办理有关抵押房屋的过户手续的,可以以抵押权人为产权人,如果仍然在抵押协议规定的抵押期间的,应当以抵押人为产权人;改建、翻建、扩建或者新建的房屋,应经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但因有关的原因,产权没有在法定的期间各有关部门申请登记的,应当以经规划部门批准的申请人为房屋产权人,或者责令有关当事人办理产权登记后依法确认。被拆迁人的认定标准一般认为,在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即可认定为被拆迁人:(1)私有房屋的所有人。所有人必须提供当地产权产籍管理机关或区、县人民政府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及身份证明。(2)公有房屋的产权人,即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的管理人,通常称之为产权人。国家授权管理的房屋又分为直管房和代管房。产权人必须提供当地产权产籍管理机关或区县机关或区、县人民政府发给的房屋产权证书以及身份证明。(3)被拆迁房屋的代管人。代管有两种形式:国家代管和代理人代管。国家代管是指所有人下落不明又无合法代理人或所有权归属不明的私有房屋。其代管部门为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其权责关系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代理人代管是城市私有房屋所有人因不在房屋所在地或其他原因不能管理房屋时,委托他人代为管理,其所有人与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当适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代理制度来调整。这里所讲的被拆迁房屋的代管人是指国家代管的代管部门,即房屋所在地的房管机关。对被拆迁人资格的认定,根本问题在于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是否在拆迁公告前合法取得房屋所有权。凡是在拆迁公告前合法取得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所有权者,均是被拆迁人,否则,不应认定为被拆迁人。需注意的是,承租人或者房屋的使用人不是被拆迁人,但是他可以与被拆迁人一起成为拆迁安置协议的主体。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如何认定被拆迁人的主体资格在拆迁的过程中,除了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的关系,在拆迁协议签订的过程中,被拆迁人的主体资格的认定也是十分重要的。一份合法有效的协议首要内容就是要有适格的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其中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的资格,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自己的行为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的资格。拆迁协议中,主体是公民的其应当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主体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依法登记注册,法人的权力能力与行为能力始于登记,终于注销登记。仅仅根据以上的规定不能简单的确定被拆迁人的主体资格是否适格。在现实生活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情况。所有资格的认定。在一般情况下,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权人应以房屋产权证明上所记载的所有权人为准,但是还有有很多不同的情况出现。因财产分割导致的房屋产权或者附属物归属不明确的情况,以双方签订的书面协议为准;因房屋的原产权人死亡所引起房屋产权不明的,以被继承人之间订立的遗嘱或者继承人之间的财产分割书面协议为准,或者以生效的判决、裁定为准;因房屋买卖所引起的产权纠纷,以生效的房屋买卖合同为准,或者是的生效的判决、裁定为准;对于设定抵押权的房屋,抵押权人依在办理有关抵押房屋的过户手续的,可以以抵押权人为产权人,如果仍然在抵押协议规定的抵押期间的,应当以抵押人为产权人;改建、翻建、扩建或者新建的房屋,应经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但因有关的原因,产权没有在法定的期间各有关部门申请登记的,应当以经规划部门批准的申请人为房屋产权人,或者责令有关当事人办理产权登记后依法确认。被拆迁人的认定标准一般认为,在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即可认定为被拆迁人:(1)私有房屋的所有人。所有人必须提供当地产权产籍管理机关或区、县人民政府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及身份证明。(2)公有房屋的产权人,即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的管理人,通常称之为产权人。国家授权管理的房屋又分为直管房和代管房。产权人必须提供当地产权产籍管理机关或区县机关或区、县人民政府发给的房屋产权证书以及身份证明。(3)被拆迁房屋的代管人。代管有两种形式:国家代管和代理人代管。国家代管是指所有人下落不明又无合法代理人或所有权归属不明的私有房屋。其代管部门为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其权责关系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代理人代管是城市私有房屋所有人因不在房屋所在地或其他原因不能管理房屋时,委托他人代为管理,其所有人与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当适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代理制度来调整。这里所讲的被拆迁房屋的代管人是指国家代管的代管部门,即房屋所在地的房管机关。对被拆迁人资格的认定,根本问题在于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是否在拆迁公告前合法取得房屋所有权。凡是在拆迁公告前合法取得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所有权者,均是被拆迁人,否则,不应认定为被拆迁人。需注意的是,承租人或者房屋的使用人不是被拆迁人,但是他可以与被拆迁人一起成为拆迁安置协议的主体。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房屋拆迁时如何认定房屋主体结构

    专业解答主体被拆迁人在拆迁区域内,包括私有房产所有人(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个人身份证明)、公有房产权益持有人(直管或代管房产,同需提供证书和身份证明)及合法土地流转的代理管理员。认定过程涉及提交申请、审核登记、公开信息、协商签约、审核发证和后续跟踪。

    2024.09.04 1383阅读
  • 房屋拆迁如何认定房屋主体

    专业解答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房屋拆迁如何认定房屋主体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2024.02.28 1536阅读
  • 怎样认定房屋拆迁主体

    专业解答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怎样认定房屋拆迁主体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2024.02.23 1213阅读
  • 房屋拆迁怎样认定房屋主体

    专业解答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房屋拆迁怎样认定房屋主体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2024.02.29 1564阅读
  • 如何认定房屋拆迁主体

    专业解答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如何认定房屋拆迁主体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2024.02.26 2218阅读
  • 房屋拆迁怎样认定房屋主体?

    律师解析 一般认为,在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即可认定为被拆迁人: (一)私有房屋的所有人。 所有人必须提供当地产权产籍管理机关或区、县人民政府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及身份证明。 (二)公有房屋的产权人,即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的管理人,通常称之为产权人。 国家授权管理的房屋又分为直管房和代管房。产权人必须提供当地产权产籍管理机关或区县机关或区、县人民政府发给的房屋产权证书以及身份证明。 (三)被拆迁房屋的代管人。 土地流转流程: (一)提出申请。 (二)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并登记。 (三)流转双方信息的发布。 (四)流转双方组织洽谈。 (五)流转双方签订合同。 (六)全面审核通过后发证。 (七)资料归档。 (八)跟踪土地流转后的情况。

    2025.05.07 1450阅读
  • 房屋拆迁怎样认定房屋主体

    2025.03.31 1318阅读
  • 拆迁主体房怎么认定

    2024.12.22 853阅读
  • 房屋拆迁怎样认定房屋主体

    律师解析 一般认为,在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即可认定为被拆迁人: (一)私有房屋的所有人。 所有人必须提供当地产权产籍管理机关或区、县人民政府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及身份证明。 (二)公有房屋的产权人,即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的管理人,通常称之为产权人。 国家授权管理的房屋又分为直管房和代管房。产权人必须提供当地产权产籍管理机关或区县机关或区、县人民政府发给的房屋产权证书以及身份证明。 (三)被拆迁房屋的代管人。 土地流转流程: (一)提出申请。 (二)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并登记。 (三)流转双方信息的发布。 (四)流转双方组织洽谈。 (五)流转双方签订合同。 (六)全面审核通过后发证。 (七)资料归档。 (八)跟踪土地流转后的情况。

    2024.10.28 1220阅读
  • 怎样认定房屋拆迁主体

    律师解析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 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具体选择何种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承包方有完全的自主决定权。 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类型为土地互换、出租、转包、借用、转让等方式。 流转土地要坚持农户自愿的原则,并经过乡级土地管理部门备案,签订流转合同。 土地流转流程: (一)提出申请。 (二)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并登记。 (三)流转双方信息的发布。 (四)流转双方组织洽谈。 (五)流转双方签订合同。 (六)全面审核通过后发证。 (七)资料归档。 (八)跟踪土地流转后的情况。

    2024.09.22 1008阅读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征地拆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