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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在股东请求公司收购股权或股份方面有不同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中,特定情形下投反对票的股东可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股权,包括公司多年盈利不分配利润、进行合并分立或转让主要财产、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等;股份有限公司里,股东对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可要求公司收购股份。
2.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若遇到上述可请求收购股权的情形,应及时收集公司相关经营及决议资料,与公司积极协商收购价格等事宜。
3.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对合并、分立决议有异议时,要在法定期限内主动与公司协商股份收购问题。若协商无果,应尽快准备好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3-15 15:21: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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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有限责任公司赋予了特定情形下反对股东会决议的股东请求公司回购股权的权利。如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且符合分配利润条件却不分配、公司进行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等解散事由出现后股东会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这些情形下反对股东可按合理价格让公司收购其股权。
(2)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时,有权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3)股东无论是在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要求公司回购股份,都需在法定期限内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
提醒:股东需留意法定回购情形和法定期限,不同公司类型规定有别,遇到具体问题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3-15 13:53: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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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若遇到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且符合分配利润条件却五年不分配利润、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这三种情形,且对相关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可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时,可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三)股东要求公司回购股份,需在法定期限内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5-03-15 12:40: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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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有限责任公司里,若股东对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在以下情况可要求公司按合理价收购股权: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且符合利润分配条件却不分配;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修改章程让公司继续存续。
2. 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对股东大会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有异议,能要求公司收购股份。需在法定期限和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
2025-03-15 11:04: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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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有限责任公司特定情形下反对股东会决议的股东可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股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对股东大会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可要求公司收购股份,且需在法定期限内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讼。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有限责任公司,若出现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且达分配利润条件却五年不分配利润、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等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却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这几种情形,投反对票的股东能请求公司收购股权。股份有限公司里,股东对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有异议可要求公司收购股份。股东要公司回购股份时,得在法定期限内先和公司协商,若协商无果就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您在公司股权回购方面遇到类似问题,或对相关法律规定还有疑惑,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03-15 10:15:3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