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决定协议离婚,在提交离婚登记申请拿到回执单后,要考虑清楚这三十天冷静期内是否真的要离婚,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按规定撤回申请。
(二)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一定要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不然就视为撤回申请,又得重新走程序。
(三)要是不想经历冷静期,认为双方矛盾较大无法协商,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审理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北京市协议离婚确实必须经历冷静期。这一规定旨在避免冲动离婚,给予夫妻双方足够时间重新审视婚姻关系,减少因一时意气而导致婚姻破裂的情况,维护家庭和社会的稳定。
针对这一情况,有如下建议:
1. 夫妻双方在决定申请离婚登记前,应充分沟通,谨慎做出决定,避免盲目进入离婚流程又中途反悔。
2. 在冷静期内,双方可以寻求专业婚姻辅导机构的帮助,深入探讨婚姻中存在的问题,尝试修复关系。
3. 对于确实感情破裂、决心离婚的夫妻,应提前了解清楚离婚登记流程和冷静期相关规定,合理安排时间,确保在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而选择诉讼离婚的夫妻,要准备好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以便法院能尽快作出公平判决 。
结论:
在北京市协议离婚有三十日冷静期,诉讼离婚则不受此限制。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三十日内任一方不愿离婚,能持规定证件材料到受理机关撤回申请并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同样视为撤回申请。而诉讼离婚是一方向法院提起,法院会审理判断是否符合离婚条件再做相应判决,不存在冷静期。这一规定旨在给冲动离婚的夫妻一个缓冲时间,减少草率离婚情况。婚姻关系涉及诸多权益和情感,处理起来复杂。要是你在离婚相关法律问题上有困惑,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北京市协议离婚设置冷静期,这是法律为了避免冲动离婚而设立的制度。从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申请并发给回执单开始,三十日内任一方反悔都能撤回申请。这期间给双方提供了思考婚姻去留的缓冲时间。
(2)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否则也按撤回申请处理。这要求双方对离婚决定有持续的意愿和行动。
(3)诉讼离婚是不同路径,一方提起诉讼后,法院依据法律及实际情况,如感情是否破裂等判断是否准予离婚,不适用冷静期。这为那些确实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且协商不成的夫妻提供了有效途径。
提醒:
协议离婚要注意冷静期相关时间节点,谨慎决定。若无法达成一致,诉讼离婚可作为选择,具体情况建议咨询。
律师解析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协议离婚冷静期是强制性的,其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后需要先到民政部门申请协议离婚,是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离婚30天之后才可以办理离婚登记的,其民政部门应该严格按照其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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