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看守所的职责重点在于执行法定的释放程序,保证被羁押人按时解除羁押,这是基于司法程序的规范性要求。按期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书,标志着对被羁押人法律状态的正常变更。
(2)看守所一般不主动提前专门联系家属,这是常态。因为司法程序注重对被羁押人本身法律事务的处理,而非以通知家属为主要任务。
(3)被羁押人主动提出且看守所认为合理时协助通知家属,体现了一定的人性化考量,但不是必须执行的规定。
(4)家属有主动获取信息的途径,知晓释放日期可自行前往,不知晓则可与办案机关或看守所沟通。这给予家属自主关注案件进展和亲人状态的责任。
提醒:
家属若关心被羁押人的释放情况,要主动与办案机关或看守所沟通确认 。
看守所释放被羁押人,通常不会提前专门联系家属。
释放是对被羁押人解除羁押状态的法定程序,按规定刑满就发释放证明书,一般不提前通知家属。
若被羁押人在关押时主动提,且看守所觉得合理,可能协助通知家属。
这不是必然做法,只是特殊情况下的考量。
家属若知道释放日期可自行去接;不清楚的话,能和办案机关或看守所沟通询问 。
结论:
看守所释放被羁押人一般不会提前专门联系家属。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规定,看守所对刑满释放人员是按期释放并发放释放证明书,重点在于履行解除羁押的法定程序,所以通常不会主动提前告知家属来接人。不过存在特殊情况,要是被羁押人在关押时主动提出希望通知家属来接,且看守所判断合理,就可能协助通知,但这不是一定会发生的。要是家属知道被羁押人的具体释放日期,可自行前往看守所迎接;要是不清楚,也能够和办案机关或看守所沟通询问情况。如果大家在这方面还有其他法律疑惑,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取准确且详细的解答 。
看守所释放被羁押人通常不会提前专门联系家属,这是因释放主要是履行法定解除羁押程序,重点在于完成对被羁押人的手续办理。
为更好处理这一情况,可采取以下措施:
1. 被羁押人在关押期间若有需求,应主动、清晰地向看守所提出希望通知家属来接的请求,确保意愿能有效传达。
2. 家属若想知晓被羁押人释放情况,应主动与办案机关或看守所保持密切沟通,询问具体释放日期等关键信息。
3. 看守所对于被羁押人通知家属的合理请求,应及时、妥善处理,提高协助通知的效率与准确性。如此,各方共同努力,能让释放交接过程更为顺畅 。
(一)如果家属想知道被羁押人的释放情况,主动与办案机关沟通是个好办法,询问清楚释放的具体日期等信息。
(二)直接联系看守所也是可行的,向工作人员咨询被羁押人是否即将释放以及释放的相关安排。
(三)要是被羁押人在关押期间有机会,尽量主动向看守所提出希望通知家属来接的请求,争取让看守所协助通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对于被依法释放的人,看守所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释放通知文书,办理释放手续。释放被羁押人,发给释放证明书。此条例表明看守所主要依据相关通知文书履行释放程序,未强制要求提前通知家属 。
专业解答在看守所里,嫌疑人跟被告人一般要等终审判决下来后,才能恢复和亲属通信的权利。但要是经过案件处理机构批准,并且公安部门也确认了,也有机会通过写信或者在特定批准下进行面对面交流的方式,跟家里人沟通。
专业解答犯罪嫌疑人被关押进看守所,在判决之前,只有辩护律师可以会见。朋友是不能会见的。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专业解答通常情况下,看守所不必通知被羁押人家属其释放情况。刑满释放时,看守所会发放证明书并告知犯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到原户籍派出所办理登记。但对通知家属无明确要求。若刑满释放人员患重病,看守所则有责任通知家属接其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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