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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农村承包地
以家庭承包方式获得的土地,农户家庭共同享有承包经营权。老人离世,只要家庭有其他成员,土地承包经营权就由该农户家庭继续持有,不会被收回或重新分配。
(二)对于宅基地
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村民仅有使用权。子女若符合申请条件且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老人去世后可继承房屋并继续使用宅基地;若不符合条件或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能继承房屋,但不能翻盖、重建,房屋自然灭失后,村集体收回宅基地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
2025-02-23 16:15: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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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后老人离世,土地归属分情况而定。
农村承包地方面,以家庭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户家庭,并非个人。只要家庭还有其他成员,承包经营权就由家庭继续享有,不会因老人去世而收回或重分。
宅基地方面,其所有权归村集体,村民仅有使用权。
若老人子女符合申请条件且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继承房屋并继续用宅基地;不符合条件或非本组织成员,房屋按继承规定处理,但不能翻盖、重建,房屋灭失后,村集体收回宅基地 。
2025-02-23 14:20: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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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土地确权后老人去世,农村承包地和宅基地归属各有不同规定。
法律解析:
对于农村承包地,以家庭承包方式获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户家庭整体。这意味着老人离世后,只要家庭还有其他成员,土地承包经营权依然由该农户家庭继续拥有,不会被收回或重新分配。这是为了保障农户家庭土地权益的稳定性,维护农业生产的持续性。
而宅基地方面,其所有权归村集体,村民仅享有使用权。老人去世后,子女若符合申请条件且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继承房屋并继续使用宅基地;若不符合条件或并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虽能按继承规定处理房屋,但不能翻盖、重建,房屋自然灭失后,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这样规定旨在确保宅基地资源合理分配与利用,符合农村集体土地管理原则。
如果对土地确权后老人去世的土地归属问题还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准确清晰的解答 。
2025-02-23 13:58: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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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农村承包地方面,基于家庭承包方式的特性,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属于农户家庭这个整体。这意味着当家庭中的老人离世,只要家庭尚有其他成员存在,那么整个家庭依旧对土地拥有承包经营的权利。这是为了保障农户家庭农业生产活动的持续性与稳定性。
(2)宅基地方面,其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村民仅具备使用权。老人去世后,子女若是符合申请条件并且属于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便能够通过继承房屋来延续对宅基地的使用;若子女不满足这些条件,虽能按规定继承房屋,却在房屋的修缮、重建上受到限制,房屋自然灭失后宅基地将由村集体收回。
提醒:
涉及土地确权后老人去世土地归属问题,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了解当地具体政策,避免权益受损 。
2025-02-23 12:23: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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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后老人去世,土地归属的确要分不同情况。
对于农村承包地,以家庭承包方式获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户家庭而非某一成员。老人离世,只要家庭尚有其他成员,土地承包经营权仍由该农户家庭继续拥有,不会因老人去世就被收回或重新分配。这保障了农户家庭农业生产的稳定性与持续性。
对于宅基地,其所有权归村集体,村民仅拥有使用权。若老人去世,子女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且是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能继承房屋并继续使用宅基地;若子女不符合申请条件或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房屋按继承规定处理,但不能翻盖、重建,待房屋自然灭失后,村集体收回宅基地。
解决措施和建议:
1. 加强政策宣传,让村民清晰了解不同土地性质在老人去世后的归属规定,减少矛盾纠纷。
2. 村集体及时对相关土地情况进行登记和管理,确保土地权益分配合理有序 。
2025-02-23 11:13:3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