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买卖合同里,已完成交付且无法定可撤销情形时,一般不能反悔要回物品,因为物品交付后所有权转移,交易即完成。
不过,存在法定可撤销情况时则有不同处理方式。
1. 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像对标的物性质、质量等有严重错误认识,导致行为后果与自身意思相悖且造成较大损失的,当事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合同,争取要回物品。
2. 若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合同,受欺诈方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有权请求撤销合同,之后尝试要回物品。
交易双方在签订和履行买卖合同时,务必谨慎,充分了解自身权利义务,遇到问题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法律分析:
(1)在买卖合同里,一旦完成交付且没有法定可撤销情形,通常不可反悔要回物品。交付完成后,物品所有权转移至买方,交易即告终了。
(2)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存在要回物品的可能。比如对物品关键特性认识错误,导致行为后果与自身意愿严重不符且损失较大。
(3)若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合同,受欺诈方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请求撤销,之后可尝试要回物品。
提醒:
签订买卖合同要谨慎,遇到法定可撤销情形及时行使权利,必要时咨询律师分析。
(一)已完成交付且无法定可撤销情形时,买卖合同通常不可反悔要回物品,因为交付后所有权转移,交易结束。
(二)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对标的物性质、质量等有严重错误认识,造成较大损失,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以要回物品。
(三)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合同,受欺诈方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请求撤销,之后尝试要回物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一般来说,买卖合同完成交付且无法定可撤销情况,不能反悔要回。就像东西正常给了买家,所有权转移,交易结束。
因重大误解签合同能撤销。如对物品性质、质量认错,导致后果与意愿不符且损失大,九十日内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可能要回物品。
被欺诈签合同也能撤销。受欺诈方一年内可申请,撤销后有机会要回物品。
结论:
买卖合同完成交付且无法定可撤销情形通常不能反悔要回,存在法定可撤销情形则有可能要回。
法律解析:
在买卖合同里,一旦完成交付,物品所有权转移,若无法定可撤销情况,交易即完成,不能随意要回物品。不过,当出现法定可撤销情形时情况就不同了。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如对标的物性质、质量等有严重错误认知,造成较大损失,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有机会要回物品。若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合同,受欺诈方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请求撤销,撤销后也能尝试要回。要是在买卖合同中遇到类似困扰,不确定自己的情况是否符合法定可撤销情形,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专业解答离婚协议达成后能否撤销财产分割请求首要考虑之因素当属该离婚协议是否已按程序完成登记并载入婚姻记录之中,倘若尚未生效,则其对任何一方皆无法律上之拘束效力。若离婚协议已生效,一般而言,可根据协议中双方所达成之约定以确定住房所有权。倘若对方拒绝履行此项义务进行房产过户,当事人有权依据有效的法律途径向具有审判权的法院提出诉讼,申请强制执行过户手续。
专业解答协议离婚后对财产分配有异议,应先确认离婚协议是否已正式办理并生效。如已生效,需按协议条款维权。如因一方不积极执行导致过户问题,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强制过户。若协议已约定房屋归子女等第三者,需根据协议条款具体解读,提出精准有效的处理策略。需谨慎评估每种情况,提出科学合理和有针对性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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