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甘肃法律咨询 > 酒泉法律咨询 > 酒泉合同终止法律咨询 > 有没有人知道解除借款合同诉讼的方式是合理吗?

有没有人知道解除借款合同诉讼的方式是合理吗?

李** 甘肃-酒泉 合同终止咨询 2018.03.03 16:15:26 277人阅读

我有一个朋友,他最近因为借钱的事和别人闹得不愉快,他想要问一下解除借款合同诉讼的方式可以采用吗?希望解答。

其他人都在看:
酒泉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酒泉合同事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解除借款合同诉讼的方式可以采取的。民间借贷纠纷中,出借人的义务是将款项出借给借款人,而借款人的义务是偿还借款及利息,出借人与借款人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民间借贷纠纷,适用合同纠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因双方未约定履行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法复[1993]10号)的规定:“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应先将借款划出,从而履行了贷款方所应承担的义务。因此,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所以贷款方所在地法院具有管辖权。

2018-03-03 16:22:26 回复
咨询我

解除借款合同诉讼的方式是可以的。法院判决解除合同,一般情况下可能是支持了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即,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或者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情况下,法院会支持另一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判决合同解除。

2018-03-03 16:16:26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只有相对人对解除权人行使解除权提出异议并诉至或仲裁机构时,不符合的前提条件,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笔者认为。在没有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下直接。这样不仅可以节约司法资源减轻的案件压力。但在审判实践中。同时,是单方法律行为,解除权人不能直接,只有在解决不了情况下再求助。无相关的法律规定了直接解除当事人之间合同的权利,应当通知对方,即使,其完全是当事人一方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而自行行使,《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①]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依约定解除权或法定解除权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引导当事人依规定积极行使权利,立案法官应向当事人释明其不享有直接请求解除合同的请求权。对于该问题理论界和实务界均有不同的观点,对合同解除的效力予以确认。现在我国正处于各种矛盾凸显期而司法资源又相对紧张,直接受理其实是将一种民事权利的行使作为了一诉讼来处理合同解除权是指当事人一方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在一定条件下单方解除合同,可指导或建议其履行了通知义务后再。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使合同效力提前终止的权利;也有的观点认为解除权人可以通过向来解除合同,说明通知对方是解除权人的法定义务。若当事人未向对方送达解除合同通知即向人民要求解除合同,受理后其向对方送达的文书就相当于解除权人解除合同的通知,而不是“可以”。对方有异议的,不应由或仲裁机构代行。笔者拟对该问题做一粗浅探讨,使合同效力归于消灭的单方意思表示、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因此不应该否认解除权人直接通过诉讼或者仲裁请求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或仲裁机构才有权力依照法律规定进行事后审查,减轻当事人的经济成本,对于当事人以诉讼方式行使合同解除权是否可以,可以请求人民或仲裁机构确认合同的效力。(文章来源,仍存在争议,在当事人履行了通知义务后向请求判令依法解除双方订立的合同的,解除合同应当通知对方,应当向当事人释明而不能直接受理并裁判解除合同,原则上是当事人的一种民事权利,而且有利于促进纠纷的尽早解决。”该条款的用语是“应当”,有观点认为解除权的行使是双方之间的行为。法律合同解除权本质上是属于形成权,应指导其变更诉讼请求为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1)依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双方约定由一名仲裁员来裁决纠纷,则可以由当事人双方来共同选定该仲裁员;如果当事人双方约定由三名仲裁员来裁决纠纷,可以各自选定一名,第三名也就是首席仲裁员,可以双方共同选定或委托仲裁委员会指定。仲裁过程是不公开的,这与公开审判是不同的,这样当事人的隐私、商业秘密等可以得到保护。但诉讼则无法选择法官。2)时间长短不一样。我国法律规定,普通程序的案件,一审的审限是6个月,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服提出上诉的话,则二审的审限为3个月。仲裁法没有明确规定仲裁的时间限制,但是各个仲裁委员会在其仲裁规则中基本都作出明确规定。例如,仲裁委员会就规定,仲裁庭应当在组成后4个月(不包括对专门性问题作出鉴定的期间)内,作出仲裁裁决。3)仲裁一裁终局,也就是说,仲裁裁决一旦作出,即日就具有法律效力,除了法律规定的几种可申请撤销的情形外,当事人不能对仲裁裁决提出任何形式的上诉、异议、复议等不服表示,只能遵守、履行。假如由于种种原因,仲裁结果损害到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由于其无权对裁决结果提出不服,就没有机会来维护自己的利益。这就要求当事人在进行仲裁过程中,不能有任何的错误、疏忽情形,否则就会对自己形成不利局面。而诉讼有实行二审制,还有可能再审。3)从执行力度方面分析,生效的仲裁裁决与生效的民事判决法律效力是等同的。当事人应当履行仲裁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直接向人民申请执行该仲裁裁决,受申请的人民应当执行。所以,没有必要担心仲裁裁决的可执行性。4)费用相比较,仲裁过程收费相对比较高,这确实也是个问题。申请仲裁时,要预缴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这两项费用加起来,几乎相当于两审的费用。仲裁机构的部分运作费用、仲裁员的报酬等,都要从仲裁费用中支出,所以数额就高了不少。当然这些仲裁费用最终会由败裁一方承担,如果申请人的事实、法律依据、证据材料等确实比较过硬,则可放心大胆一些,否则,还请多考虑考虑。5)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如果双方约定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时,应在合同中明确地表达出: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2、仲裁事项;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例如仲裁委员会、上海仲裁委员会等,请注意,只有城市名但没有“市”字。如果不是这样,则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是无效的。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怎么知道劳动合同解除没有

    专业解答作为参保者,您可通过以下方式确认:劳动合同不能在线查询,但您可通过查询社保信息了解参保公司。若无相关信息,可能已与单位解除劳务关系。更多社保详情,请登录当地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局官网查询。

    2024.07.10 1254阅读
  • 怎么知道劳动合同解除没有

    专业解答作为参保者,您可通过以下方式确认:劳动合同不能在线查询,但您可通过查询社保信息了解参保公司。若无相关信息,可能已与单位解除劳务关系。更多社保详情,请登录当地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局官网查询。

    2024.06.11 1743阅读
  • 怎么知道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没有

    专业解答在跟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正常情况下原单位是需要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就能证明已经跟原单位彻底解除了劳动合同。而且,原单位在跟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后,要在15天内给劳动者办理社保转移。

    2024.09.14 2611阅读
  • 谁知道工程合同承担违约责任方式有哪些

    专业解答根据我们国家现有的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可以知道,工程合同承担违约责任方式有很多,例如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要求违约方采取补救措施,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等等。

    2024.08.26 1662阅读
  •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送达的方式有哪些

    专业解答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的方法比较常见是直接送到员工手中,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公司会通过邮寄或留置,甚至是公告等这些方法予以送达。不过,仅仅是下达一份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而已,公司当然会选择一种最简洁,最节省成本的方法。

    2024.09.22 5418阅读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合同事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