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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住院伙食补助费谁来承担责任

罗** 四川-达州 工伤赔偿标准咨询 2025.02.10 09:42:58 482人阅读

工伤住院伙食补助费谁来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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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伤住院伙食补助费的承担责任问题,通常是由用人单位来负责的。具体说明如下:
1. 有工伤保险情况: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伤住院治疗时,所在单位要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给职工发放住院伙食补助费。
2. 未缴纳工伤保险情况:要是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使得职工没办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那工伤职工的住院伙食补助费就得由用人单位来支付。

不过要留意,具体谁来承担这个费用,可能会因为地区政策不同、工伤认定情况不一样等因素而有所变化。

要是在工伤认定或者待遇支付过程中出现了争议,工伤职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5-02-10 12:09: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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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伤住院伙食补助费的承担问题,给大家梳理一下:

1. 一般情况下,这笔费用由用人单位来承担。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伤住院治疗时,所在单位要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给职工发放住院伙食补助费。

2. 要是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使得职工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那职工的住院伙食补助费就得由用人单位支付。

不过呢,具体谁来承担责任,可能会因为地区政策、工伤认定情况等因素而不一样。

要是在工伤认定或者待遇支付过程中出现了争议,工伤职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025-02-10 12:02: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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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伤住院伙食补助费的承担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情况:通常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伤需住院治疗时,所在单位要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例如,若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为每天100元,那么工伤职工的住院伙食补助费就是每天70元。
2. 特殊情况: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致使职工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此时工伤职工的住院伙食补助费就得由用人单位支付。
3. 特殊考量:具体的承担责任主体可能因地区政策、工伤认定情况等因素而有所不同。比如,某些地区可能有额外的补贴政策。
4. 争议解决:要是在工伤认定或者待遇支付过程中出现争议,工伤职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劳动仲裁是一种较为有效的解决方式,能保障职工的合理诉求得到回应。

2025-02-10 10:31: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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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伤住院伙食补助费的承担责任问题,给大家说明一下:
1. 一般情况下由用人单位来承担。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职工要是因为工伤住院治疗,所在单位要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给职工发住院伙食补助费。
2. 要是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使得职工没办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那这个工伤职工的住院伙食补助费就得由用人单位来支付。

不过呢,具体谁来承担这个责任,可能会因为地区政策不一样、工伤认定的情况不同等因素而有所变化。
要是在工伤认定或者待遇支付的过程中出现了争议,工伤职工也不用怕,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样就能保证自己应得的利益不会受到侵害。

2025-02-10 09:57:59 回复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住院伙食的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1.1“当地国家机关”,这一点要注意是受害人当地;1.2其次是一般工作人员,不能把此任意扩大;1.3“可以参照”,并非必须参照,这就要求人民在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充分发挥自由裁量权来确定伙食补助费,如果有比“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更合理的标准确定,如在某些时候由于特殊的自然灾害导致伙食费用的高涨,此时再依据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确定显然有失公允,应当依据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确定。1.4《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50元。当然,在各地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确定伙食补助费时,可以参照财政部门关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确定。例如: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山东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际标准内凭据报销的办法,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省内30元、省外50元。出差人员回单位报销时,须凭出差期间开具的合法餐饮票据,在标准被报销伙食费”。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住院伙食的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1.1“当地国家机关”,这一点要注意是受害人当地;1.2其次是一般工作人员,不能把此任意扩大;1.3“可以参照”,并非必须参照,这就要求人民在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充分发挥自由裁量权来确定伙食补助费,如果有比“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更合理的标准确定,如在某些时候由于特殊的自然灾害导致伙食费用的高涨,此时再依据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确定显然有失公允,应当依据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确定。1.4《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50元。当然,在各地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确定伙食补助费时,可以参照财政部门关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确定。例如: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山东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际标准内凭据报销的办法,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省内30元、省外50元。出差人员回单位报销时,须凭出差期间开具的合法餐饮票据,在标准被报销伙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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