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要是碰到违章建筑,是可以进行强拆的。
按照相关法律来讲,行政机关先作出责令限期拆除的决定,这时候,当事人得在法定的期限内去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要是当事人既不申请,也不拆除,那行政机关就可以依法去实施强拆。
不过,强拆可一定要遵循法定的程序,这里面就有事先催告,得让当事人知道要拆房子;还要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给人家一个说话的机会嘛;接着得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并且送达给当事人。而且,强拆行为必须得由有法定职权的行政机关来实施,不能随便哪个机关都去拆。同时,强拆不能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进行,也不能为了强拆就对居民的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这些手段,得保障居民的基本生活嘛。
要是强拆的程序违法了,那当事人就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等这些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不能让自己的权益受到无故的侵害。
在满足法定程序的条件下,是可以对违章建筑进行强拆的。
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机关一旦作出责令限期拆除的决定,要是当事人在法定的时间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并且还不拆除那违章建筑的话,行政机关就能够依法去实施强制拆除。
这里面,强拆可是必须得遵循法定的程序,像事先要进行催告,得给当事人机会去陈述和申辩自己的想法。然后,还要作出强制执行的决定并且送达给当事人。同时,实施强拆行为的必须得是具有法定职权的行政机关,而且不能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去搞强拆,也不能通过停止给居民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这种方式来对待居民生活。
要是强拆的程序存在违法的情况,当事人就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这些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自己的权益得到应有的保障。
在遵循法定程序的前提下,是可以对违章建筑进行强拆的。
按照相关的法律条例来讲,当行政机关下达了责令限期拆除的决定之后,如果当事人在法定的时间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并且还不进行拆除的话,那行政机关就有权利依法对其进行强制拆除。
这里得强调一下,强拆可是必须得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的,得有事先的催告环节,得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得作出准确的强制执行决定并且送达给当事人。而且,强拆行为必须得由拥有法定职权的行政机关来实施,绝对不能在夜间或者是法定节假日的时候去实施,也不能通过停止对居民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这种方式来对待居民生活。
要是强拆的程序存在违法的情况,当事人就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这些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应有的保障。
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对于违章建筑是可以进行强拆的。
首先,行政机关一旦作出责令限期拆除的决定,这就启动了相关程序。当事人若在法定的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同时又不自行拆除的话,行政机关便具备了依法强制拆除的条件。
在强拆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一是要事先进行催告,让当事人知晓其违章建筑的情况以及需要拆除的要求和期限等信息;二是要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其有机会说明自己的情况和理由;三是要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并及时送达给当事人,确保决定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并且,强拆行为只能由具有法定职权的行政机关来实施,以保证其行为的合法性和权威性。同时,为了避免对居民生活造成不必要的影响,强拆行为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进行,也不得通过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来逼迫居民拆除。
如果发现强拆程序存在违法情况,当事人完全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自己的权益得到应有的保障。
专业解答违法建筑物被强制拆除的诉讼权利在涉及到违章建筑的拆迁事宜中,民事主体依法拥有相应的诉讼权利。然而,若是由城乡规划部门负责实施拆迁行动,则相关当事人仅可提出行政诉讼。值得注意的是,在发起行政诉讼时,必须明确表达出个人的具体诉求,同时详尽列出作为被告的相关机构或人员的全部详细资料,且符合其他所有法律规定,方有可能使得原告的诉讼请求得到人民法院的正式接纳与审理。
专业解答不补,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此,在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对拆除违章建筑不予补偿。
专业解答关于强制拆除违章搭建的流程: 首先,行政主管部门会公告要求当事人自行拆除。若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拆除且存在争议,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若无异议且未拆除,行政官员将依法执行强制拆除。希望以上信息能为您提供帮助。
专业解答不一定,依据我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违法的建筑如果被责令自行拆除而当事人未拆除的,相关部门是可以依法对违章建筑进行强制拆除的。违建是指违章建筑,没有经过所辖部门批准的建筑。
专业解答非法建筑无论存在多久都可能被强拆,除非经过规划、房管和土地管理等部门严格审查,获得合法政策认同和批准,成为法定建筑。未经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规定执行的建筑项目,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制止施工,无法消除负面影响的应限期拆除,无法拆除的则没收实物或违法所得。
律师解析 1、违建房屋应该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执行强拆。 2、违章建筑不合乎法律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律师解析 违章建筑认定是: 1、占用国有土地、集体土地、过道、马路边、公共绿地内、过道、人行道的建筑物; 2、在拆迁征收范围确定后实施的建筑物;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批准范围、内容施工的建筑物; 3、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伪造相关材料骗取许可证建成的建筑物。 当事人不服拆除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流程为: 1、人民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被告在规定日期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2、法院对符合起诉条件、在受案范围内的案件予以立案受理,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3、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4、进行审理。根据原被告双方提交的证据及材料,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5、宣判。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判决后当事人不服或有异议,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律师解析 1、如果违建的房子是农民家中的唯一住房,在这种情况下是会被会强拆的。 2、如果家中“一户多宅”,违背了“一户一宅”政策的情况下,并且是因为合法继承获得的,这种情况下国家并不会强行收回,已经修建的房子不拆除,而是通过试点超标宅基地付费制度、宅基地有偿退出、宅基地转让等方式进行处理。 3、对于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违建房,之后只要进行罚款、改正、补办证件即可,也是不会被拆除的。 4、违建房有利于农业发展的部分设施,虽然早期属于违建到目前符合要求的不予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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