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并离职,通知形式包括书面(如提交辞职信)和口头(告知相关负责人),两种形式均具有法律效力。
(2)三天通知期届满,即便用人单位不同意,劳动者也能直接离开,用人单位需依法办理离职手续并结清相关费用,这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明确规定。
(3)劳动者离职前应做好工作交接,这是基本的诚信和职业道德要求。若因未交接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劳动者需承担赔偿责任,而用人单位不能以此为由阻止劳动者正常离职。
提醒:
试用期离职时要注意留存通知用人单位的相关证据,若涉及工作交接纠纷,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结论:
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无论是书面还是口头形式,通知期届满后可直接离职,用人单位应办理离职手续、结清费用;劳动者应做好工作交接,未交接造成损失需担责,但用人单位不能以此阻止离职。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明确了劳动者在试用期的离职权利,通知形式并未限定,书面或口头均可。通知期届满,解除劳动合同的效力即产生,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并结清相关费用。同时,劳动者离职前做好工作交接是基本的诚信和职业道德要求。若因未交接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权要求赔偿。但用人单位不能以此为由阻碍劳动者正常离职,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果您在试用期离职方面遇到具体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一)试用期内劳动者若想离职,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通知形式灵活,书面如提交辞职信、口头告知负责人都行。
(二)三天通知期满,即便单位不同意,劳动者也能直接离开,单位得依法办离职手续、结清费用。
(三)劳动者离职前要做好工作交接,若未交接造成单位损失,需担责,但单位不能以此阻止劳动者离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 试用期内劳动者若想离职,提前三天告知单位就行,合同就能解除。这个“告知”方式挺灵活,书面像交辞职信可以,口头跟负责人说也行。
2. 三天通知期满,哪怕单位不同意,劳动者也能直接走人。单位得依法办离职,把工资等费用结清。
3. 离职前劳动者得做好工作交接,这是诚信和职业道德的体现。没交接造成单位损失要赔偿,但单位不能借此拦着人家离职。
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便可解除劳动合同并离职,“通知”形式灵活,书面或口头均可。
具体措施和建议如下:
1. 劳动者方面:
若选择口头通知,最好留存相关证据,比如与负责人的通话录音等,以证明已履行通知义务。
按要求做好工作交接,整理好工作资料、流程等,与接手人员清晰沟通,确保交接完整。
2. 用人单位方面:
收到劳动者通知后,应积极安排人员对接交接工作,提供必要协助。
若劳动者未交接造成损失,要及时固定证据,通过合法途径要求赔偿,而非违法阻止其离职。
3. 双方都应明确自身权利义务,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秉持诚信原则处理离职相关事宜,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保障各自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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