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工地上面的老王因为不满意自己的上级,所以想要了解一下合同解除异议向哪里提?应该怎么做?
在适用该条规定时,提出合同解除或债务抵销的一方当事人必须
首先具备合同法第九十六条及九十九条关于合同解除及债务抵销的条件,即必须具备合同约定解除权或法定解除权,或互负到期债务,且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前提;
其次应当以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通知对方当事人。若具备上述条件,另一方当事人未在合同约定的或法定三个月的异议期内对合同解除或债务抵销提出异议的,则意味着合同解除或债务抵销成立。若一方当事人并不具备解除合同或抵销债权的条件的,则不能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你好,关于合同解除异议向哪里提在经济活动中,解除合同行为时常发生。在解除合同过程中,除了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外,一般都要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根据合同法第96条规定,此时,如果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解除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对于非解除权人如何提出异议,最高人民法院的合同法解释(二)也有规定,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对方后,对方若有异议应及时提出并向人民法院起诉,否则,该异议的请求得不到法院支持。当对方有异议时,对方(非解除权人)应在多长时间内提出,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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