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个人暂时无力偿还债务怎么解决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个人暂时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处理?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判决强制偿还。
(一)个人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处理?
1、个人无力偿还债务处理的法律规定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但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而《民法通则》对此也仅作了上述原则性规定。
2、债务人无力偿还情况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
1、暂时无力偿还
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2、永久无力偿还
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3、私人之间的借款要慎重
借钱给人,必须了解对方的资信情况,就是亲朋好友之间的互通有无、如果数额较大的话,除立借据外,也要尽可能由借款人提供担保或以一定财产作抵押,这样就可减少风险。
(二)债务人长期不还债怎么办?
1、注意催讨
有句俗话叫“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还仍然存在着不讲信用的人,他们有的到期不还,有的借整还零等等。因此,凡借出的款项已经超过双方约定期限,但借款仍未归还的,出借人就要考虑催讨,提醒借款人,催告其在合理的期限内返还借款。
2、及时
借贷双方权利受侵害的,被侵害者应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算起的三年内向提讼。如果超过二年的诉讼时效,人民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
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从而使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新的诉讼时效就可以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这样,出借人不仅拥有了权,而且可以继续拥有胜诉权,从而有利于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
由上我们可以知道,债务人暂时无力偿还债务时,债权人依然可以向人民债务人,可以和债务人达成分期还款的协议,阻断诉讼时效。债务是应当清偿的。若债务人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但是债务人是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判决强制偿还。
您好,关于公司无力偿还债务有什么方法解决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公司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况下,可从以下几方面追偿:
1、可以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要求公司偿还债务,若公司仍无力偿还,可向申请强制执行程序。若是一人有限公司,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存在混同的情形,公司股东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向存在未按时出资、出资不足或抽逃资金的股东,要求股东在出资差额范围内承担偿债责任;
3、对于公司存在债务担保人,可要求担保人承担清偿责任;
4、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向提出破产清算申请。
【法律意见】
欠债人无力偿还债务也没有可执行的财产,通常会将债务人纳入黑名单。
欠债人无力偿还债务也没有可执行的财产,通常会中止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第二百五十八条 中止和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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