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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面临破产辞退员工怎么赔偿的

付** 吉林-延边 破产清算咨询 2025.01.21 14:19:16 462人阅读

公司面临破产辞退员工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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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补偿标准明确。按员工在公司工作年限计算,满一年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付半个月工资。这保障了员工在公司破产辞退情况下能获得相应经济补偿,体现对员工劳动付出的认可。
(2)月工资界定清晰。指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使补偿计算有明确依据。对于高收入员工,若月工资高于特定标准,按三倍数额支付且年限最高不超十二年,平衡了企业与员工利益。
(3)程序要求严格。公司需履行提前通知、支付工资、办理社保及档案转移等程序,保障员工权益的顺利交接。

提醒:
若遇到公司破产辞退且补偿不合理情况,员工应及时收集证据,可咨询专业人士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1-21 22:03: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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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算经济补偿时,按员工在公司工作年限算,每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比如工作3年,就给3个月工资。
(二)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当作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
(三)月工资按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算。
(四)若员工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按三倍数额支付,且支付年限最高不超12年。
(五)公司要依法履行提前通知等相关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025-01-21 20:19: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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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司若因破产辞退员工,属于法定经济性裁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需给员工经济补偿。
  补偿按员工在公司工作年限算,每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
2. 这里的月工资是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若员工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按三倍数额支付,且支付年限最高不超十二年。
3. 公司还得依法履行提前通知、付工资、办社保及档案转移等程序。

2025-01-21 19:54: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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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因面临破产辞退员工属法定经济性裁员情形,需按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并履行相关程序。

1. 经济补偿计算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月工资指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
2. 高工资劳动者补偿限制: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数额支付,且支付年限最高不超十二年。

3. 公司应履行程序:依法提前通知员工,足额支付工资,按规定办理社保及档案转移等。

建议公司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确保补偿计算准确、程序合法,避免后续劳动纠纷。员工若遇补偿不合理等问题,可通过协商、仲裁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2025-01-21 18:06: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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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公司因面临破产辞退员工属于法定经济性裁员情形,需按法律规定标准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并履行相关程序。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在这种经济性裁员情况下,经济补偿计算有明确标准。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付半个月工资。这里月工资指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若员工月工资高于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按三倍数额支付,且支付年限最高不超十二年。同时,公司还需依法履行提前通知、支付工资、办理社保及档案转移等程序,以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在实际生活中,若遇到公司破产辞退且经济补偿未按规定执行等相关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1-21 16:15:16 回复

你好,关于你咨询的职工债权范围是什么这个问题,回答如下: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破产企业职工劳动债权是指破产企业在破产受理之前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随着劳动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从保护破产企业职工权益的实际出发,破产企业职工劳动债权除包含上述法律规定的项目之外,还应包括劳动者按照国家政策、劳动合同、企业制度应享有的其他待遇和经劳动仲裁或者劳动争议诉讼确认应由企业支付的有关费用。工资,简而言之就是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各项劳动报酬。按照1990年1月14日由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和1994年12月6日由原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年薪、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其他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报酬等。工资的具体构成参照1990年1月14日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进行核定。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是指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者法律法规规定视同工伤的情形,企业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应承担的有关费用。主要包括发生工伤事故和视同工伤的医疗费用;工伤致残职工享有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工伤职工生前承担抚养、赡养、扶养责任的亲属所需费用;发生工伤或者工亡事故,企业应支付的其他有关费用。如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是指按照《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及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应缴的个人部分,由企业在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后,企业未向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缴纳而所欠的费用,包含因此产生的滞纳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2]23号)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破产企业欠缴职工个人部分的社会保险费所产生的滞纳金不属于破产债权。因此,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仅指欠缴的本金。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是指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应向职工支付的经济补偿。包括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在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下,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金、最低工资差额以及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前述款项应向劳动者支付50%-100%的加付赔偿金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在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的赔偿金。劳动者按照国家政策、劳动合同、企业制度可以享受的其他待遇主要是指按照1990年1月14日由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不列入工资总额的,除本文前述破产企业职工劳动债权的定义和范围确定之外职工应享有或者可以享受的福利待遇。比如住房公积金、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稿费、讲课费、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交通费、话费补贴等。经劳动仲裁或者诉讼确认应由企业支付的有关费用是指因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纠纷,劳动者与企业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劳动者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由劳动仲裁裁决确认企业应向劳动者支付的有关费用和劳动者不服劳动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确认企业应向劳动者支付的有关费用。另外,在破产实务中,还存在职工集资款清偿问题。根据新《企业破产法》关于职工劳动债权的规定,我们认为职工集资款不属于职工劳动债权。但对于职工集资款的清偿在新《企业破产法》相关司法解释未出台之前,管理人可以结合破产企业的实际状况,从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保护破产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原则出发,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2〕23号)第五十八条规定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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