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若是煤气中毒没签合同也是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和辞职时的补偿金,只要是在单位中毒的,收集证据就可以。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你要明确,是在什么地方煤气中毒的,如果是在家里,则不属于工伤。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则可以申请因工死亡认定。所以煤气中毒没签合同的,只要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即可。
2018-02-26 10:32:33 回复
可以请求雇佣人身损害赔偿吗下面我们通过一案例来分析一下。网友提问:李先生我父亲70岁在公司看厂做饭12年因煤气中毒导致神志不清,大小便不知不能自理,没有签劳动合同。请问:
1、我父亲与公司算啥关系,劳动还是雇佣
2、如何申请赔偿
3、医疗费用该公司付吗律师解答: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始终止”。如果李先生父亲没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那就属于劳动关系。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而且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他们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如果辞职还可以要求十二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李先生父亲已经退休,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那么就属于雇佣关系,他们就只能依据人身损害赔偿赔偿要求公司支付理疗费用、交通费、伙食费、误工费等。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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