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存在期间,若意外地发掘出子女并非自己亲生的事实,依照常理来看,男方不负有法定的抚养义务;然而,在此情况下,因男方之前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为子女所支付的抚养费用,他有权向女方提起诉讼,要求其予以全额或者部分偿还。倘若男方出于自愿,决定继续肩负起抚养与自身并无血缘关系的子女的责任,这种行为应被视为一种纯然出自于个人意愿和道义感的表现。
2024-12-11 16:21:02 回复
如果你在结婚后发现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那按照咱中国的法律规定,男同志没有必须要养这个孩子的责任。但是你在结婚的这段时间里花过的那些钱,比如养孩子、给孩子买东西之类的,都可以找那个女的要回来。当然如果你愿意继续养这个孩子,这就完全是你个人的自由了,跟法律没关系。
2024-12-11 16:13: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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