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房如果是由父母所建造的话,在离婚这个情境当中,通常是不能直接把它当作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分割的。
我们得先弄清楚这自建房的产权到底归属于谁。当建房的时候子女已经结婚了,然而建房的资金全部都是由父母出的,并且父母明确地表示这是送给自己子女一方的礼物,那么这种情况下,这栋房产就应该被认定为是夫妻当中一方的个人财产,到了离婚的时候,另一方是没有权利去分割它的。
要是父母没有明确地表示是只赠与某一方,并且在房子建好之后也没有去办理产权的变更登记,一般就会被认定为是家庭共有的财产。在这样的情形下,关于拆迁补偿款的分配,就需要综合各种因素来考虑,比如家庭人口的情况,还有每个人对房屋所做出的贡献等等。
不过,如果是在婚姻关系持续存在的期间,夫妻双方对这所房屋进行了扩建、改建之类的投入,对于房屋增值的那部分,在离婚的时候是很有可能会给予相应的适当补偿的。
自建房要是由父母所盖,在离婚时通常是不能直接被当作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
这得先搞清楚自建房的产权归属。就好比建房那会儿子女已经结婚,但建房的钱全是父母出的,并且他们明确说这是给自家子女一方的赠与,那这房产就得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另一方可没权利去分割。
要是父母没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而且建房之后也没去做产权变更登记,一般就会被认定为家庭共有财产。像这种情况,拆迁补偿款的分配就得综合考量家庭人口、对房屋的贡献之类的因素。
不过,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对这房屋进行了扩建、改建之类的投入,那对于增值的部分,离婚的时候可能就会给另一方适当的补偿。
那你想想,要是父母在盖自建房的时候没留个书面说明,这产权认定可就有点麻烦,得综合各种情况去判断,是不是?
自建房如果是由父母所建造的,在离婚的情形下,通常是不能直接将其当作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分割的。
我们得先弄清楚这自建房的产权到底归属于谁。倘若在建造房屋的时候,子女已经结婚了,然而建房所用到的资金全部都是由父母出资的,并且父母也明确地表示这是赠与给他们自己子女这一方的,那么这种情况下,该房产就应当被认定为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到了离婚的时候,另一方是没有权利去分割它的。
要是父母没有明确地表示是赠与某一方的,并且在房屋建造好之后也没有去进行产权的变更登记,一般就会被认定为是家庭共有的财产。在这样的情形下,对于拆迁补偿款的分配,就需要全面地考虑家庭人口的情况以及对房屋所做出的贡献等这些因素。
不过,如果是在婚姻关系持续存在的期间里,夫妻对这所房屋进行了扩建、改建等方面的投入,对于房屋增值的这部分,在离婚的时候是有可能会给予相应的适当补偿的。
自家盖的房子,如果是父母盖的,在离婚的时候,通常是不能直接把它当作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的。
咱们得先搞清楚这自建房的产权到底归谁。要是建房的时候子女已经结婚,可建房的钱全是父母出的,并且父母明确说了是送给自己子女一方的,那这房子就得认定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另一方就没有权利去分割。
要是父母没明确说要送给哪一方,而且盖好房子之后也没去办理产权变更登记,一般就会被认定为家庭共有财产。在这种情况下,拆迁补偿款的分配就得综合考虑家里的人口,还有对这房子的贡献之类的因素。
不过,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的期间,夫妻对这房子进行了扩建、改建之类的投入,那对于房子增值的部分,离婚的时候可能就会给对方适当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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