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校烫伤,责任归属需具体分析。学校设施有问题或老师、工作人员未尽管理职责致烫伤,学校担责;其他同学过错所致,该同学监护人担责;学生自己不小心烫伤且学校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学校可能无责。
学生在学校被烫伤这事,责任归谁得看具体情况。就比如说,如果是学校的设施有毛病,像暖水瓶破了、水管漏水烫着孩子了,或者是学校的老师、工作人员,没尽到管理的责任,该看着孩子的时候没看着,该提醒的时候没提醒,这种情况下,那学校就得担责任了。再要是因为别的同学犯错,比如说有同学故意推搡,结果把这个学生推倒在热水盆旁边烫伤了,那这个犯错同学的家长就得承担责任了。还有一种情况,要是学生自己不小心,比如说自己跑太快没看到前面有热水壶就撞上去烫伤了,但是学校已经尽到教育孩子、管理学校事务的责任了,那学校可能就不用担这个责任了。
责任的归属在学生在校被烫伤这事上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要是学生自己不小心弄伤自己的,而且学校已经尽到教育、管理职责了,那学校可能就不用担责。但要是因为其他同学的过错才让这烫伤发生的,那这个犯错同学的监护人就得承担责任。还有,如果是学校设施出了问题,或者学校的老师、工作人员没有尽到管理职责从而导致学生被烫伤,那学校就得承担责任。
专业解答小学生在校园内嬉戏打闹导致受伤,责任判定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考虑。学校若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比如没有及时制止打闹行为,或者安全教育不足,那么学校需要承担责任。如果是学生蓄意伤人,那么其监护人将是主要责任人,需要进行赔偿。如果双方都有过失,那么将根据过错程度来划分责任比例。
专业解答学生在校园内发生意外伤害,责任归属需具体分析。若校方存在疏忽或过失,应承担相应责任。学生在校内受伤,学校通常是赔偿主体,但若能证明已尽教育和管理职责,可免除责任。若伤害由校外人员造成,该侵权者应负法律责任。若校方未尽管理职责,需承担补充责任。具体责任归属需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判断。
专业解答学生在校内斗殴,若已具备完全法律责任,应自行承担后果;若未满法定成年年龄或民事行为能力受限,其监护人需承担监管责任。同时,若校方未尽教育管理职责,也需依法担责。
专业解答在侵权事件中,首要责任应由侵权方承担,但如双方均有疏忽,则应根据各自过错程度分摊责任。学校若已尽教育和管理职责,则无需担责;否则需承担赔付。若争议无法和平解决,需由法官依据事实和法律裁决。对于自愿参与的风险性活动,如受害者受伤系其他参与者行为所致,即便后者故意或重大过失,受害人也不得要求赔偿。
专业解答您孩子在校遭受同学伤害,作为家长,您有权与涉案学生及其监护人协商并依法索赔。赔偿应包括医疗费、陪护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等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若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也应承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伤,学校应承担侵权责任,除非能证明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小学生在学校受伤,学校或者造成伤害的第三人承担责任。 学校有过错,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学校与打人者一起承担责任。 如果学校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需要承担责任,由打人的同学承担责任。
律师解析 小学生在学校受伤,学校有过错或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小学生在学校受到学校以外的人员人身伤害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当相应的责任。
律师解析 孩子在学校被学生绊倒摔伤,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律师解析 看情况: 其一、如果是学生自己未注意安全,导致骨折,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其二、如果是学校以外的第三人导致学生受伤骨折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其三、不符合上述情况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律师解析 学生在学校上学,学校自然承担监护义务。如果没有尽到职责,学生之间打架,学校负主要责任,家长承担连带责任。而学校如实履行监护义务,学生打架受伤的,家长就是责任承担方,要积极的向受害孩子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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