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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男方婚前购房加女方名,则视作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法院会依据贡献度、婚姻持续期、过错与否等因素进行分割。若双方对房产分割有异议,法院将依法作出公正裁决。
2024-11-10 21:09: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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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咱们还没结婚之前买房子,加了女朋友的名字的话,这就被认为是咱们俩的公共财产。要是以后咱们俩闹掰要离婚了,法院会看咱们两个人在这个家里的付出程度,结婚有多长时间,还有到底谁犯错误了等等这些事情来决定怎么分这个家产。如果咱们两个人都觉得自己应该多分点房子,那就得看法院怎么判了,他们会根据实际情况给出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
2024-11-10 19:17: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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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俩人在结婚之前买房子了还把女孩的名字也写进去,这个房子可就被认为是你们两个人共有的财产。等到哪天你们俩闹掰要离婚的话,法院会根据很多方面来看看这个房子应该怎么分给你们。比如说,他们可能会看你们在这个家里各自都付出了多少,还有就是你们俩到底在一起多久变得这么疏远的,或者是不是有谁做错事了之类的。如果你们两个人都觉得自己应该多分点房子,那就得看法院怎么判,他们会根据实际情况给出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
2024-11-10 17:54: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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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婚前购置房产并将女方列入其中,应被理解为缔结婚姻关系表现之一,该行为可以被视为夫妻双方共享的财产。在婚姻破裂的情况下,法庭将根据夫妻双方在婚姻稳定期中所做出的贡献程度、婚姻存续的持续时间、以及各自是否有过失等多重因素进行整体考量和深度分析,再依据上述因素确定合理的财产划分方案。如果夫妻之间就房屋所有权的分配形成了无法调和的争议,那么法庭将会基于实际情况对案件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公正而又理性地作出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4-11-10 16:13:4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