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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取得商业机密且在许可以内利用,这不算侵权。就像你有正规合同得到的生意机密,只要按规定用,就行。自己发明出跟人家一样的,没拿到他们的资料,就不算侵权了;再如,别人已经公开的,你拿来用,也没事儿。
2024-11-10 16:15: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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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别人的商业机密后,只要是在答应过的许可范围里用,那就不算犯法。你可以通过签个正规的授权合同来得到这个商业机密,然后按着合同上说的去用它。如果你自己研究出来了跟别人一样的商业机密,那也不算违法。也就是说,你没抄袭任何人的东西,只是凭自己的努力和创意弄出来的那个结果。还有就是,就算是利用已经公开过的商业机密,也不算侵权的。比如大家都能找到的那种商业秘密信息。
2024-11-10 15:41: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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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是真用上了人家的商业机密,是不是就犯法了?这得分情况。假设你拿到别人商业秘密的时候,是经过人家允许的,那你就在自己的范围内用,是没问题的。你跟人签个合同,然后从别人那儿拿到了商业秘密,然后你按着合同上说的去用它,这样就不算违法。但是如果你自己研究出来的东西跟别人的商业秘密一样,那也不能算是你侵犯了他们的权利。也就是说,你没有抄袭别人的商业秘密,而是完全靠自己动手动脑弄出来的一模一样的成果,那就没啥事儿。还有就是,如果你是用那些已经公开过的商业秘密去做什么事情,那也是没问题的。就是说,你能从公开的地方看到的那种商业秘密,你拿来用用没关系。
2024-11-10 13:48: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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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合法取得了商业秘密之后,只要在授权许可的范围之内使用这些信息,便不会被视为是侵权行为。举例来说,如果是通过签订合法有效的授权合同来取得某项商业秘密,并且按照约定的用途进行合理利用的话,便不会触犯相关法律。
再者,若是靠自身独立研究开发,获得了与他方相似的商业秘密,这种情况原则上也是不构成侵权的。因为此类状况并没有参考或者复制其他企业的商业秘密,而仅仅是凭借自我努力及创新精神所达成的相似成就而已。
此外,对已经公之于众的商业秘密进行使用,同样也不属于侵犯知识产权的范畴。例如,从公开渠道可以获取到的商业秘密信息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四)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经营者以外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本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本法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2024-11-10 12:50:0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