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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调解,由专业人士主持,旨在让夫妻以合理和平的方式处理纠纷,这涉及到夫妇间的财产分割、孩子监护权、债务负担等议题。调解过程中,主要是理解当事人的意愿、需要以及重点问题,再通过交流与商谈,寻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办法。最终目的是减少矛盾,维护各方权益,并节约时间和费用。
2024-11-10 14:15: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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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调解就是由专业的调解员或者法官主持的,为了让夫妻两个人能够心平气和、理智地处理好离婚时那些剪不断理还乱的事情。在这个过程里,他们会先弄清楚你们俩心里想的是什么,想要达成什么样的结果,还有哪些焦点话题需要解决,比如说钱该怎么分配,孩子归谁养,债务又如何承担之类的问题。
然后就通过交流、谈判,找出一个大家都觉得行得通的方法来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做这个调解,主要就是希望能够减少矛盾,保障你们双方的利益,同时也能省下不少时间和金钱。
2024-11-10 12:22: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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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离婚调解吗?这个就是有专门的调解人或者大官(就是法官)出来主持公道,帮着俩口子友好地、理智地把那些离婚时候闹心的事情说清楚。在调解的过程里头,他们得弄明白大家心里真正想要什么、需要什么、顾虑些啥,比如说钱怎么分、孩子跟谁过、债务怎么摊这些破事儿。
然后通过讲道理、商量来找出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办法。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避免吵架,保护每个人的利益,还能省下不少时间和金钱。
2024-11-10 10:38: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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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离婚调解程序往往托付给专业的调解员或者法官全盘主导处理,其宗旨在于协助夫妇双方在较为平和、理性的氛围下解决与离婚事件有关的各类争议。在此过程中,调解员将深入理解双方各自真实的愿望、所需及关切领域,诸如资产分配、子嗣抚养权及债务负担等具有重大意义的具体事宜。经过充分而有效的沟通以及磋商,最终所寻求的解决策略应是能够得到双方面认可和赞同的结果。离婚调解之目标在于尽可能地降低矛盾及争议程度,为当事人合法权益提供充足保障,同时亦可极大地缩短处理周期,节约诉讼成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024-11-10 09:11:56 回复